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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好好治治权力的“株连癖”

来源:红网 作者:王垚烽 编辑:易木 2013-12-20 00: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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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日,安徽省太湖县城管局副局长陈龙被忽然“停职”,并“调岗”到县城建设指挥部征地拆迁组。据其分析,此举可能与子女起诉县政府违法征收房屋有关。据了解,陈龙女儿等4人曾对太湖县政府先后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针对“停职”与“调岗”决定,陈龙已先后向安庆市、太湖县相关领导书面申诉,但“均无结果”。(12月18日《新京报》)
  
  说实话,到目前为止,尚没有证据能证明陈龙的此次“调岗”与其子女诉县政府违法征房之间存在联系,就是当地官方的一种“惩罚”。但此前组织部门的两次“约谈”,特别是“否则将采取组织措施”的告诫,难免让人浮想联翩。毕竟,如果只是一般的调岗,为什么不和当事人进行充分沟通,况且,像“城建指挥部征迁组”这样的机构多为临时性,通常工作完成后,被调岗者会“各回原单位”。但从现有的信息看,陈龙似乎已无重回城管局的可能,那么如此“调岗”又与“停职”有什么区别?
  
  事实上,由于家人因素受到“惩罚”,陈龙已不是第一个。这些年,每当地方有什么重大工程、棘手任务,政府总会要求公职人员及其家属“带头服从大局、配合政府工作”。如若有人不从,哪怕其维护的是个人合法权利,政府也会“严惩不贷”,甚至还搞起了“株连”。之前长沙、福建等地不就接连曝出过教师因拒绝协助拆婆婆或父母房屋而被调岗、停课的丑闻吗?只不过,这一次“受株连”的是堂堂副局长,百姓眼中的“强者”,联系到“信访局长下跪上访”等旧闻,不能不令人感慨:在一个法治不健全的社会里,谁都可能成为弱者。
  
  说法治不健全,其实倒不是指没有相关法律。正相反,我国《公务员法》对于公务员申诉控告的权利有专章规定,但问题是,这些规定、条文常常停留留在纸面上,得不到落实。就陈龙的遭遇看,一来,其申诉权利并未得到充分尊重,递交的申诉书全都“泥牛入海”;二来,当地官方的做法又相当隐蔽,以至于很难找到明确证据说官方就是在惩罚你。而这,不正是制度阙如下,权力将法律玩弄于鼓掌之间的最佳明证吗?
  
  因此,要想避免此类“被调岗”事件的发生,改变一些地方动辄搞株连、连坐法的“权力恶习”,除了继续完善、细化相关法规,关键的还在于从制度层面加强对于权力的约束,清除部分官员头脑中“权力意志高于一切”的扭曲观念。同时,还应切实加强诸如“公务员工会”等组织的建设,以疏通公职人员的维权渠道、增强其博弈能力。唯有如此,在面对狰狞而又狡黠的权力机器时,公务员个体才不至于沦为“板上鱼肉”,任人宰割。
  
  是时候好好治治权力的“株连癖”了,这不仅是为了陈龙个人,更在于防止权力对权利的侵扰“习惯成自然”。毕竟,如果连官员的合法权益都得不到保障,又哪来普通民众的安全感呢?
  
  文/王垚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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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垚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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