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在很多城市的医院门前,“医闹”现象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线,紧张的医患关系引发了社会各界的思考。为此,卫生部、公安部于2012年4月30日联合发出《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明确警方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医闹等予以处罚,乃至追究刑责。但是,很多地方的“医闹”仍然时有发生,为什么中山市能独辟蹊径,连续24个月无“医闹”呢,笔者觉得是因为他们做到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有法可依”是防“医闹”的前提。做什么事情都要以法律为准绳,中山市通过梳理涉及“医闹”问题的法律法规及国家、地方文件,明确了什么是“医闹”事件、行为,也规范了警方处置“医闹”的工作流程,做到了防“医闹”行动的“有法可依”,让处置方法师出有名。
“有法必依”是防“医闹”的根本。以往那种对“医闹”现象事中取证,事后处置的办法,看起来也是依法打击,但却未抓到医闹的根本。中山在执法上敢于动真格,勇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对“医闹”现象创新先期处置方法,一旦发现情况“早发现、早介入、早控制、早疏导”,防止了“医闹”现象的扩大化。
“执法必严”是防“医闹”的关键。“中山模式”的出发点、落脚点都是执政为民,在对医闹现象进行依法打击的同时,对于通过合法途径协商或起诉解决的医疗纠纷,警察不仅不会将患方带离,还会帮患方维权。对无法调处的医疗纠纷,引导患者依法维权,及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代理诉讼等法律援助,坚决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
“违法必究”是防“医闹”的保障。中山市公安部门通过摸底调查,对在盘踞在中山主要医院附近的职业医闹做到了心中有数,执法中一旦发现有职业医闹参与,就会将其带回派出所说服教育,再发现其参与医闹,将依法严厉打击。因为没有了市场,目前医院附近的职业医闹都已离开了中山。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就是防“医闹”中山模式成功的秘诀所在,一切用法律说话。公安机关敢于担当,敢于依法执法,主动防“医闹”于未然;司法部门牵头健全第三方调解机构,畅通医疗纠纷依法调处渠道;在处理医疗纠纷的各环节坚持了法治精神,体现了“法治中国”的精髓和要义,在惩治违法犯罪时绝不手软,在维护社会稳定时绝不后退,在社会治理中敢于担当,在执政为民中善于用法。
文/高世鹏
来源:红网
作者:高世鹏
编辑: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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