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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管理不在“车牌”而在“特权”

来源:红网 作者:苟云川 编辑:艾伦 2014-04-19 0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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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7日,贵州公安部门宣布,到4月30日,“贵O”专段号牌将全部停用;同日,武汉市公安局宣布沿用了18年的“鄂O”公安专段号牌,将被“鄂A”普通号牌取代。至此,据初步统计,全国22个省份已取消或宣布取消“O”牌,5个省份将“O”牌变为公安专用或转为普通民用号牌。(4月18日《新京报》)
  
  我国自古有“刑不上大夫”的说法,说的就是我国古代大夫以上的阶层享受的“特权”之一,在同样的国家,同样的法律下,将官员与百姓区别对待。如今,我国进入法制社会,法律之下人人平等,照理说不会有古代“刑不上大夫”的现象。但事实告诉我们,如今的“大夫特权”同样存在,而“特权公车”正是这样一个饱受百姓诟骂的特权现象之一。
  
  “O”牌曾作为我国“特权”的标志,如今全国大部分省份取消“O”牌或者将“O”牌变为普通民用号牌,将公车车牌混入民用车牌中。但利用特权的不在车,而在车里的人,将公车车牌混入民用车牌中对遏制特权的滥用起不到作用,只会流于形式。
  
  一方面,原来的“O”牌特权车在滥用特权时或许还有所顾忌,因为他们有“O”牌这样一个标志,百姓一看便知道这车的来头。而如今取消“O”牌,将公车车牌混入普通民用车牌后,特权的滥用会不会更加隐蔽了呢?试想,换成了普通民用车牌的公车,是否就可以去任何场所了,包括娱乐场所而不被人所发现了呢?将车牌换个马甲,让老百姓都不知道哪种是政府车哪种是普通百姓的车,从而导致百姓失去了对公车的监督。
  
  另一方面,虽然公车换了普通民用车牌,但“特权者”们手中的“特权”却丝毫没有受到影响。就像报道中一位交警所透露的:交警上岗前的首要任务就是牢记主要领导车牌号,并在执法过程中予以全方位“配合”,“闯红灯、占道停放这些基本上都会放过。要是这样,取消标志着特权的“O”牌对特权没有丝毫的影响,反而加大了交警的工作量,这样的举措是好是坏,百姓一看便知。
  
  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本质是事物的根本特征,是同类现象中一般的或共同的东西;现象是事物本质的外部表现,是局部的、个别的。对于公车的治理,取消“O”牌只是现象,而对“特权”的治理才是治理公车的本质。只有抓住了“特权”这个本质,才能更好的治理“公车滥用”这样一个“特权”现象。
  
  文/苟云川

来源:红网

作者:苟云川

编辑: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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