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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院“变形记”的问题在哪

来源:红网 作者:高亚洲 编辑:夏熊飞 2014-09-03 00: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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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9日,市民王辉(化名)反映,在喇叭口,原先的社会福利院被出租,一家汽车超市即将在此开业。他认为福利院是由社会人士捐建的,这样做不合理。对此,县民政局回应说,福利院2005年闲置后出租,现今租金每年22万,收入全部上交县财政。(9月2日《潇湘晨报》)
  
  从福利院到售楼部再到今日的汽车超市,这就如同经历了一场奇幻漂流。名字看上去似乎是越来越洋气了,但稍有打量,个中违和感就显得逼仄而突兀。关于福利院“变形”的前世今生,在现有的话语逻辑下,似乎有着不由分说的正当:由于环境变迁,已有诸多不宜,既然不能转卖,那也不能看它这样闲置浪费,还要费时费力打理,无论是出租用来当售楼部还是做汽车超市,都是在盘活闲置资源,再者说“租户很讲信用”,租金也是随行就市,看来合情合理,无可辩驳。
  
  在这个坚硬得似乎无懈可击的逻辑里,有一个核心前提被忽略了,这座位于闹市区的大院,并非是纯粹的闲置资源,而是以慈善之名而存在的福利设施,换言之,这不是作为一处商业元素而存在,而是凝聚着社会善意和公益的综合体。当然,这种性质的存在,并不成为妨碍其为盘活资源,变身售楼部或汽车超市的障碍。无论是从资源配置的效率还是从慈善本身来看,其要义是相通的——即在于经营。于此而言,福利院变形本身是无可厚非的,问题的根源乃在于,在变形的始终,是否贯穿着基于社会善意和公益的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这两者任何单方面的存在,都不能说是正义的真正实现,必须是两者同时的深刻存在,才是正义的抵达。
  
  根据当地民政部门的说法,租赁者“很讲信用”,经公证处公证的合同约定民政部门有优先权,且所有收入上交县财政局。从形式上还是内容上看,似乎无懈可击,但是在最基本的“公开、透明”要求上,就已败下阵来。既然是要对外盘活租赁,为什么不能公开招标呢?没有公开招标,所谓的“优先权”、“讲信用”、“参考市场价”也不过是某种语境下的自说自话。
  
  而所谓的“所有收入上交财政局”,似乎无可辩驳,但是全部上交又能意味着什么呢?能意味着社会公益和善意的实现吗?如果在收入去向上,未能明确到原本的福利上,谁又能说这是社会善意的再抵达呢?当公开、透明未能实现,当社会善意未能精准抵达,又何谈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呢?一个很自然的揣测是:这会不会是一场裹挟着社会公益和善意的裸奔呢?
  
  福利院的变形记,既是一次关于政府在福利慈善中的角色言说,也是一次关于慈善与公益的现实映射。所需要的,不仅仅是求变的决心和智慧,更需要自我革新的勇气和担当。
  
  文/高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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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亚洲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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