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市三水云东海宝月管理区黎局村村主任黎胜河上任后,发现本属于村集体经济收益的2亩地,被前任村主任与另外6亩地一起出租给了前任村主任的朋友,于是进行了变更公示,但遭到前任村主任等4人群殴。(11月7日《南方都市报》)
在村民不知晓的情况下将土地出租给朋友,这对前村主任来说,是非曲直当然心知肚明。而现任村主任不顾及“同志感情”直接将其公示于众,“得罪”前任是免不了的,但前任又不可能与其讲道理,因此拳脚相加以泄愤。
若要品味此“愤”,真可谓别有一番滋味。首先是对丑闻曝光的恐惧。三年前违规私自出租村有土地,今日“东窗事发”,不仅在村民前丢尽了“面子”,更可能意味着组织调查的介入,让自己“吃不了兜着走”。
接下来是对失去租金收入的不满。没有通过公开渠道出租土地,也就意味着租金全进了自家腰包。虽然没当村主任了,但还有每年9000元租金收入的“任期遗产”,也算对自己的一点“补偿”。但在黎某“不顾人情”之下,前任卸任后不到一年,所有希望便落空,当然不高兴。
再细看,还应有对“成为前任”的不接受。能规避村民知晓权私自出租土地,再次表明了村官的“权力诱惑”,加之对村主任的连任没有明确的届数限制,因此,前任“于情于理”都会参加今年3月的换届选举,只不过失败成了“前任”。从村主任一下子“回归”普通村民,其间的“权力落差”可想而知。相反,若能继续当村主任,哪有曝光的机会、又怎会让租金流失?
窃以为归根起来,不外乎就一点:放不下的权欲。村官被外界喻为“半官半民”。作为村民中推选出的代表,他们是基层政府公共事务的必要延伸,有一定的“权力在手”。但其却与公务员队伍大相径庭,一旦卸任,便成了普通人,工资待遇、“身份”一朝尽失。而对贪恋权力、又尝过以权谋私“甜头”的人来说,卸任之时更有一种“难以割舍之情”。因此,黎局村前任村主任的拳头,与其说是对现任村主任的报复,倒不如说是对过去以权谋私的暴力切割,虽打痛了别人,但未必“清醒”得了自己。
如今一记拳头让自己身陷囹圄,但“好戏”远未谢幕。在村干部权力未受到有效监督约束的情况下,除了私自出租土地,还有哪些以权谋私空间,还有多少人沉浸于对权力的痴迷,公众需要答案,监管部门更需反思。
文/冬月禾
来源:红网
作者:冬月禾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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