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请蒙冤官员挺起维权的胸膛

来源:红网 作者:冬月禾 编辑:刘艳秋 实习生 田佳玮 2014-11-15 00:03:23
时刻新闻
—分享—

  拿到《不起诉决定书》三天后,贵州省遵义市道真县县委原副书记熊祖模向遵义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等部门发出《关于恢复本人名誉和工作的请求》,至今没有下落。他至少5次去找市委组织部长,但都没能如愿见面。有一次见到了市纪委书记,“谈得不好,不欢而散了。”(11月14日新华网)
  
  既然检察部门作出了不起诉决定,至少证明熊祖模曾经背负的滥用职权、受贿罪名纯属子虚乌有,他受到的损失也应尽量挽回。为此,请求恢复名誉和工作乃是最起码之举。
  
  遗憾的是,连如此简单诉求都得不到重视。就像“不欢而散”的谈话一样,碰壁似乎在所难免。熊某的“故事”曾被当作全市反腐典型案例,如今,“负面典型”却好好地回来了,这对当时办案的部门来说,无异于一记响亮的耳光。要为别人恢复名誉,总得自己先认个错吧。

  
  而之所以说诉求显得“简单”,因为熊某还有更多可行的维权选择。不明不白被限制人身自由两年有余,名誉尽失,还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心理压力,如今一纸《不起诉决定书》,显然不可能为过去的一切画上句号。当初所谓的证据从而何来?有没有人背后故意栽赃陷害?是否有人已为自己的过错行为负责?等等问题,即使熊某只是普通人,都完全可以挺直胸脯发问,更何况还是官至副书记的公务员。因此,只求恢复名誉和工作,不谈追责、不求赔偿,熊某可谓给足了有关部门“面子”。
  
  但“给面子”的本质却是法治的弯腰。一来,有错必纠是司法公正的基本体现,但纠错之实,不该仅仅停留在“不起诉”之上。检方前后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恐怕也不是一个“证据变化”就解释得了的。二来,熊某一波三折之后还一心向公,可谓“真金不怕火炼”,对组织来讲,这样的干部是不是该受到优待?令人费解的是,有关部门不但不主动为其恢复名誉和工作,反而在其上门时还一脸怠慢,不知这是有关部门内部之间的不信任、还是选人用人标准也有了“变化”?
  
  熊某被迫“以身试法”的经历,正像一面镜子,映射出有关部门的不作为、乱作为,甚至连受害者本人,都不知拿起法律武器反而选择委曲求全,这不能不说是依法治国的现实困境。而相信也只有当熊某挺直胸膛维权的时候,法治社会才会名副其实。
  
  文/冬月禾

辣味时评,一扫就行!欢迎各位亲爱的作者关注红辣椒评论官方微信!同时官方微信平台将不断推荐展示优秀作者!

(辣味时评,一扫就行!欢迎各位亲爱的作者关注红辣椒评论官方微信!同时官方微信平台将不断推荐展示优秀作者!)

来源:红网

作者:冬月禾

编辑:刘艳秋 实习生 田佳玮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c/2014/11/15/3522223.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红辣椒评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