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垃圾场博弈多年不见成果,日前,居民将垃圾场的主管部门——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和深圳市城管局告上法庭,申请公开垃圾场建设的环评报告,但该诉求遭遇重重阻碍,相关负责人回复称,垃圾场环评报告涉密,不宜公开。(11月23日新华网)
有关部门在面对老百姓投诉、环保部点名时无动于衷倒也罢了,毕竟他们早已习惯了老百姓的类似“牢骚”,对环保部来说也是“山高皇帝远”。可当对簿公堂时,居然能搬出“涉密”的说辞,着实让人“防不胜防”。
关于环评“密不密”,尽管的确有“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但若要将一个垃圾场与涉密联系到一起,没有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很难做到。令人意外的是,还有其他部门“心有灵犀”。去年5月13日,云南省发改委负责人就曾表示“中石油昆明项目环评报告涉密不公示”。如果说石油还能以经济命脉之名沾点国家战略机密的边儿,那老百姓家里倒出来的剩菜剩饭,又暗藏了怎样的“国家机密”?
即便真的“涉密”了,对公众来说,不过是看不见那几行字。“向前看”的环评,本意在于对以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并提出对策和措施。但倘若木已成舟,项目运行了二十年,此时再回看环评内容,还有多大意义?因为“将人半夜惊醒”的臭味,已经是某“涉密”环评所有价值的最好答卷,公不公开都一样。
因此,老百姓追问二十年前的环评,并不是真在乎里面写了啥,而是想知道有关部门在二十年里做了啥。如果监管体系高效运行,哪怕当初根本就没提过环评二字,今天老百姓脸上也会一片灿烂。而即使环评做得再好,只要今日臭味不绝,还不是验证了那句“何必当初”?
“涉密”只是个别人的灵机一动,另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更让人揪心。自环评制度实施以来,想必大部分建设项目都会按要求完成环评工作,不然哪有行政审批的“万里长征”说法。然而近年来以雾霾为代表的日趋严峻的环境现实,却与对环评制度的某种恭维唱起了反调。难道环评之策已成竹篮打水?
其实答案早已在“涉密”之中。面对环评内容的追问,有关部门尚且可以“涉密”为由推诿,对环评里有关措施执行的监管,是不是同样成了“暗箱操作”?如果没有配套的跟踪监管,所谓环评,不过是某些项目业主为了通过审批的空头支票,反正吹牛不上税,说的越好听越易通过;而一旦通过之后,一切“照旧”。简言之,这样的环评及监管体系,即便没有垃圾场上的那阵恶臭,也会原形毕露。
文/冬月禾
来源:红网
作者:冬月禾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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