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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汹汹之口阻扰遗体捐献的大爱之举

来源:红网 作者:叶鹏 编辑:夏熊飞 2014-12-15 00: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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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遵照父母生前的意愿,当他们过世时,周颂英把父母的遗体先后捐献出去。然而,她没有料到,此后的10多年,她和家人一直生活在邻居和亲友们“异样的眼光”中。2014年12月9日,周颂英带着女儿搬入一处新居,这是她6年来第3次搬家。而每一次搬家,都是为了逃离周遭的“揶揄”。(12月14日澎湃新闻网)
  
  子女遵照其父母遗言捐献了他们的遗体,不仅是对已故父母的尊重,更是一种大德至善之举。本该得到周遭人的掌声和崇敬,可志愿者周颂英在捐献父母遗体后的10年人生轨迹里,在世俗眼光中饱受“不孝”骂名,更有甚者,责备她将自己父母的遗体“给卖了”。我们难以想象在“人言可畏”的生活环境下,她内心承受了多少不被理解的痛苦煎熬,6年中被迫搬家3次。由是观之,遗体捐献,传统观念真是坚冰难融。
  
  按照周颂英的一些邻居和亲友的看法,“入土为安”、家里大操大办,请和尚来做法事是为“孝”。随着社会科学和文明的发展,这种观念无疑是一种消极落后、反先进文化的旧殡葬陋习,推崇“厚葬薄养”则属于做给别人看的形式主义的虚伪之举。在笔者看来,志愿者周颂英秉照父母的遗愿捐献遗体,让社会多了一份爱,让生命多一份延续,很伟大,实则一种“大孝”。倘若,她违背父母遗愿,才真是不孝之道。“孝”更应该体现在子女对父母的生前关乎和照顾,而不是死后大张旗鼓的操办。
  
  正是因为囿于入土为安的根深蒂固“死亡认识”,我国公民的遗体捐献工作步履维艰。即使捐献人生前自愿表示死亡后,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有些会因为得不到亲属的认可而放弃。甚至出现该新闻的寒心事情,遵照意愿女儿捐献了父母遗体,却得不到周遭人的认可和理解。常言说,众口铄金,积毁销骨。父母就算有捐献遗体的意愿,但看到将来可能让子女遭受流言蜚语、背负骂名,无疑会很寒心,进而打消捐献的念头。
  
  捐献遗体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死无全尸”,而是以爱的名义,使得生命以另一种特殊形式得以延续,它可以让失明者重现光明,可以让心脏病患者恢复健康,可以给灾难烧伤者的皮肤进行移植,等等。此外,它对社会医疗卫生事业有着极大的贡献。对个人来说,遗体捐献是种高尚人格的体现,是一种对自身对社会乃至对自然的一种科学的态度和价值观。
  
  有句话说的好,我们不可能都成为英雄,总得有人在英雄走过的时候坐在路边鼓掌。那些自愿捐献遗体的人自然是“英雄”,然而作为那些作为捐献遗体家属的周遭人理应“坐在路边鼓掌”,而不是投以“异样的眼光”、斥之“不孝”。人家秉承父母遗愿也会遭质疑,笔者不禁要问,这个社会的宽容度和关爱去哪了?
  
  捐父母遗体被骂“不孝”是对善行的侮辱。我们不应让每个自愿捐赠遗体的志愿者和家属遭受社会的阻力,捐献遗体的人,为了拯救其他生命,都是道德高尚的人。自己不愿意捐献遗体,反对他人指手画脚的人,倘若自己家人生病移植器官时候你又会怎么想?遗体捐献,从来就是一项自愿的高尚事业,决不该遭受如此指责。
  
  目前,我国器官捐献仍然存在社会、伦理、法律、人权等方面的困扰,要走的路还很长很长。首要的任务是营造一种尊重生命、尊重捐献者及其家属的良好氛围,善待使用后的遗体,注重人文关怀,比如可为遗体捐献者建立纪念碑铭记等等方式。从而改变固守在人们思想意识中的传统观念,才不至于让遗体捐献者的子女承受“做善事,反遭唾骂”的巨大压力。
  
  文/叶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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