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溧阳市别桥镇的一只猫被老鼠夹子夹住了前爪,当地消防队员接到报警后驱车20公里赶到现场,用钳子钳断了老鼠夹子的铁丝。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有人说这是对资源的浪费,有人认为救助动物是对生命的尊重。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如今灭火早已不是消防队的“主业”,各种各样的救援、救助接近火灾扑救数量的三倍。(1月22日《扬子晚报》)
诚然,生命是没有贵贱的,小动物也是生命,同样应该得到施教。然而,5名消防员驱车20公里,就为了救一只被老鼠夹夹住前爪的小猫咪,不得不让人质疑其经济性。消防员仔细观察后发现,这只老鼠夹子使用的就是普通铁丝,用老虎钳就能弄断,根本不用特制的钳子。
我们知道,消防救助力量是国家为抢救火灾事故而设立的,是国家公共救助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公共救助资源的有限性,消防力量本来只能为重大消防事件提供紧急救助服务,后来才逐步扩展到为突发民生事件服务。虽然,民生无小事,只要是关系民生的,任何事情都可以成为消防服务的对象。但是,一只猫咪被老鼠夹夹住前爪,似乎并没有生命危险,也不是急不可待,更无关民生利益,而且主人自己就能解决,为何非要求助于消防?如果人人遇到一点点小事,都呼叫消防,打报警电话,求助于国家公共救助力量,那公安、消防等部门还应付得过来吗?消防员还有时间休息吗?
此事件提醒笔者注意到了一个问题:作为消防部门,在接到群众报警后,是否向报警人询问过需要救助的具体事项,是否考虑过它的轻重缓急和先后主次,是否向报警人提出过自我救助建议?作为市民,我们遇事是否应该首先向公安、消防部门求助求救,让国家公共救助资源为自己服务?
笔者认为,遇事我们首先应自己想办法解决,或向邻居、旁人求助,如果不是万不得已,如果不是危及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就不要轻易报警,求助于使用国家公共资源。试想一下,如果消防队员接到猫咪被老鼠夹夹住的报警电话后,能够仔细询问一下具体情况,给予指点建议,还有必要驱车20公里,救一只猫咪吗?
总之,5名消防员驱车20公里,救一只被老鼠夹夹住的猫咪,不是说猫咪的命不重要,不能救,而是要看猫咪被困的具体情况,是否紧急紧迫,有没有出警施教的必要。因为,毕竟国家的公共救助资源是有限的,任何救助行为必须基于需要,确有必要、情况紧急、不可耽误。只有人人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为国家着想,有限的公共资源才能用在刀刃上,才能保证必须救助的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才能更好地服务于群众,服务于民生。
文/刘运喜
来源:红网
作者:刘运喜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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