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郑州市第二外国语中学初二女生被班主任骂“小兔崽子”,便在日记中写了辱骂班主任的话。谁知,有同学发现了她日记里的话,于是撕下来交给了老师。随后该女生被劝退,已到其他学校借读。(4月22日《河南商报》)
班主任骂女生“小兔崽子”,无论是生气,还是口头禅,都有辱斯文,会伤害学生的自尊,尤其是青春期学生心理敏感。女生不甘示弱,在纸上写下了辱骂班主任的话,试图用这种方法把污言秽语还回去,暴露出幼稚的一面。曾有智者说,别人对自己的辱骂,要写在沙滩上,别总留着证据,让海水轻易就能冲走。说起来,年轻气盛的中学生,哪有不给班主任起外号的,哪有不在暗中吐槽老师的,青春期遇上了更年期,最好各退一步,别睚眦必报。
师生冲突发展到你死我活,把脏话纸条交给班主任的同学难辞其咎。因为,无论脏话是写在日记里还是纸条上,都是女生的个人隐私,同学不应该随便看。就算看了,也应该止于自己,别再击鼓传花了。否则就会把个人私底下的不满和愤懑,给公开化了,这会带来麻烦,比如女生被劝退。或者说,将写着脏话的日记或纸条交给班主任的学生,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完成了一场损人不利己的告密行为,为紧张到极端的师生关系火上浇油,让双方成了分外眼红的仇人。告密者应该向气急败坏的班主任和被“劝退”的同学道歉,并祈求原谅。
正是同学的告密,戳破了长久以来被宣传为“园丁”和“鲜花”一样的师生关系,当双方出现利益冲突时,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你死我活,不可开交。只是,在双方的“缠斗”中,学生的利益更容易被忽视——一旦无法跟班主任愉快地相处了,为了照顾班主任的情绪和其他同学的学习,骂老师的学生只能“劝退”。
或者说,只是一次并不严重的师生冲突,班主任却仰仗着成年人的权威地位,打着为学生、学校好的旗号,利用集体的名义,让学生用“劝退”来埋单。在这个过程中,学校和老师无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也不顾职业道德,撸胳膊挽袖子和学生对着干,表面上是为“鲜花”清理“杂草”,实际上却只会给所有学生留下阴影。而且,一生气连教育法规和职业道德都不顾的学校,班主任主导教育资源的分配,学生只有两个选择,一是听话,二是告密,否则“劝退”。
我认为,学生日记或纸条上骂班主任,是私底下干的坏事,装作看不见就好了,不聋不哑,不做家翁,道理相同。如果觉得学生太过恶劣,也没必要劝退,完全可以进行适当的惩罚教育,并跟学生及家长进行良好的沟通,不就解决了。学生被“劝退”,没有一个赢家,其中义务教育输得最惨。
文/赵查理
来源:红网
作者:赵查理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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