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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卧底曝光高考替考团伙,你怎么看?

来源:红网 作者:红辣椒评论 编辑:夏熊飞 2015-06-09 00: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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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上午,南方都市报以“记者卧底替考组织参加高考曝光跨省团伙”为题报道了有团伙组织在江西实施高考替考事件。报道称替考人员中有多人是湖北多所知名高校大学生。教育部回应称,已责成江西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迅速调查核实情况,并请公安部指导有关地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截至发稿时,江西南昌已控制一名涉事考生。该名考生承认了替考行为。湖北教育厅表示将全力配合调查。(6月8日《新京报》)
  

记者卧底曝光高考替考团伙,你怎么看?

(记者卧底曝光高考替考团伙,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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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方:关于卧底取证,法律有严格的限制约束。相信记者和媒体已经做了衡量,这种良性违法,换来一条大新闻,并揭开替考问题,值。法律上从轻处罚甚至不罚,道德和职业上赢了,所在媒体赢了,社会赢了。报道令人尊敬!扒粪新闻需付出代价的突破和努力。(曹林)
  
  姜文来:为记者付出表示称赞。高考曾被称为最公平的考试,现在由于受利益的驱使,替考等作弊成了部分人升学的阶梯,每年层出不穷的替考等行为渐渐将高考的公平打趴在地下。虽然国家严厉打击替考等作弊行为,但仍有冒天下之大不韪者以身试法。记者冒着自己违法的巨大风险藏身其中,将其昭然天下,让世人看到“替考”产业链的形成,记者做了一件好事情,为记者点赞。教育部、公安部也应该反思,记者能做到的事情,你们怎么做不到?防患于未然才是最好的防御。
  
  李小猫:直接举报,最后因为没有证据会不了了之,不卧底,证据哪来?哪怕你实名举报,没直接证据,看谁理你。
  
  愚溪捞者: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只有这样的记者,才能挖掘出真正的谜团。
  
  被疯吹过的夏天:支持记者这么做。为了自己孩子的学业就不要这样做,这样做只会害了自己的孩子,希望各位家长能够好好想下。
  
  岳阳周:记者以卧底的形式了解行业黑幕不仅不能算违法,还需得到政策法律的支持。因为记者的职能是宣传与监督。大凡非法行为都有可能在黑暗中进行,如果记者不以特别的方式打进非法行业的内部,则无法取得坐实违法的证据。特殊行业的工作行为就得有特别的通道和特别的附身符,否则,新闻记者的社会监督则无法开展。
  
  反方:卧底揭黑记者并无取得高考试卷的特权。从主观方面说是直接故意:从认识因素而言,记者只要认识到自己无权持有作为国家绝密文件的高考试卷,认识到自己持有的高考试卷属于国家绝密文件即可;从意志因素而言,记者持有高考试卷本身就意味着其希望作为国家绝密的高考试卷处在自己的支配之下。(陈宝成)
  
  传媒湘军:这个记者参与犯罪,虽然报了案,入戏太深了,我觉得还是要程序正义,不然这考生会有区伯一样的委屈。
  
  临兵斗者:在国家规定的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的、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以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破坏考试秩序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白峰:在处理时机上还是希望更恰当些,不一定要到高考时,高考前如果事实真相已经清楚,完全可以向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进行反映,这样也是把替考解决在萌芽状态。
  
  天地大美:这事儿我怎么看?摆明了是记者职责错位了,舆论监督再次抢了监管部门的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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