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中纪委网站通报了国投、大唐等5家央企的巡视情况。至此,今年中央巡视组首轮专项巡视的26家单位反馈情况全部公布。记者梳理这批央企的“体验报告”发现,领导人违纪违法、选人用人不严、公款消费、利益输送、管党治党不严、帮助配偶亲属经商谋利等字眼高频率出现;被巡视企业之中,招标、采购不规范现象十分普遍,有企业存在违反回避原则“近亲繁殖”现象。(6月20日《法制晚报》)
经多年来的多轮国企改革,今年年初的央企数量为112家,并将进一步通过重组缩减为50-60家。而今的央企数量,比起过去已经大大减少,技术创新实力和市场支配能力都已经跻身国内乃至全球行业领先行列,综合竞争能力提升。
改革后的央企,治理水平显然整体强于过去更趋分散、散乱的时期,但从中央巡视组今年巡视26家央企的反馈情况来看,这些企业规模更大,治理完善程度却不能让人满意。梳理巡视组给出的反馈意见显示,26家被巡视央企不同程度上存在三大方面问题,足以证明在这之前,有关方面针对央企建立起来的监督管理体系,不仅漏洞明显,而且在很多基本的运行准未被严格遵守下,没有(无法)启动常规的干预响应机制,这使得纠错成本变得相当惊人,也压低了犯错被查的风险。
首先,人事管理水平较低,选人用人把关不严,任人唯亲、“带病提拔”、搞“小圈子”等问题带有普遍性。巡视组的反馈中,甚至出现了存在违反回避原则“近亲繁殖”现象的表述。
国企之外的国内外企、民企,以及国际上的许多知名企业,事实上都很难避免人事管理方面的不规范操作,一些知名企业家任人唯亲也显得很突出,如果业绩理想,这种做法还要被美化为“举贤不避亲”。尽管如此,在众多外企、民企,乃至于创业企业家家族掌控的家族非上市公司,人事管理仍需依照企业家、董事会提出的基本要求开展,“小圈子”、公司政治、任人唯亲难以避免,却必须要以涉及的任职者、部门高水平的绩效为前提——一旦绩效下滑厉害,人事管理中的乱象和操作问题显然要迎来问责。
反观一些国企(央企),前述问责压力并不存在或并不明显,任人唯亲也好,“近亲繁殖”也好,不仅难以纳入常规干预纠错范畴,而且即便出现了业绩下滑等问题,相关的国企(央企)高管却仍不必为此担负责任。很显然,增强国企(央企)治理水平,就应当从提高人事管理水平入手,切实将选人用人的导向、具体做法与业绩联系起来,与企业供应链、内部管理的完善程度联系起来,业绩不佳、治理混乱,就应当让跟企业高层沾亲带故的所有内部人员同时承担问责责任。
其次,企业高管职务消费、薪酬福利管理混乱,扮演国有资产出资者角色、承担国有企业(央企)主要监管职责的主管部门难辞其咎。
据巡视组的反馈,中纪委近年来多次点名公开曝光了许多单位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购买发放福利等问题,部分央企高管仍顶风“犯病”。同样参照国内外的其他所有制企业,我们可以发现,大公司高管奢靡职务消费,自行做主滥发福利的现象,确实带有一定普遍性。但通常情况下,国企(央企)之外的企业董事会,以及上市公司的投资者,都能通过审查财务报表,以及大众媒体、社交媒体的报道,对大公司高管的前述做法构成有效监督
对照来看,央企高管的违规职务消费行为、滥发薪酬福利做法,却很少受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关等主管部门的干预。后者似乎也无需因为这样的低效制约,付出政绩考核代价。笔者以为,主管部门应当进一步严密对央企内部的职务消费行为、薪酬福利发放的监督,部门主要官员、经办公职人员的绩效考核应与这方面监督职责履行情况挂钩,需要为出现的重大疏漏承担问责责任。此外,还应进一步推进央企内部职务消费、员工福利、薪酬管理等内部事务的对外公开,鼓励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增强对央企上述事务的监督。
第三,央企高管、管理人员帮助配偶亲属经商谋利,侵吞、侵占、套取、蚕食、围猎国有资产,利益输送现象突出。
这类问题在其他所有制企业,特别是超大规模的集团企业、上市公司中也不鲜见。但是,上市公司对外发布的财务报表,来自公司董事会的监督,媒体及专业分析人士及财务分析,都可能让这类问题更快曝光。笔者以为,在央企数量因并购重组不断减少的情况下,主管部门完全可以通过既有的监督框架,积极借助市场上的专业分析机构,增强对央企交易、业务运行的合规性监察;另一方面,同样需要加速实现央企商业机密、技术专利之外的交易和业务信息阳光化进程。
综上所述,此次中央巡视组揭示出央企普遍存在的三大方面问题,在其他所有制、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企业中也有发生,某种意义上可以认为是大企业通病,会随着企业治理水平的提高或降低而表现得更少或更频繁。国资委等主管部门正在推动央企开展新一轮改革,应当认真总结过去历次改革的成败得失,吸取教训,理应着眼于完善现有监督体系的漏洞、减少已暴露问题的发生,积极引进其他所有制企业的有效治理和监督经验,增强内部事务和业务的透明度。
文/郑渝川
来源:红网
作者:郑渝川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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