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高考状元学车被撞身亡,驾车学员该担责吗?

来源:红网 作者:红辣椒评论 编辑:夏熊飞 2015-07-09 00:02:29
时刻新闻
—分享—
  7月5日下午,肇庆市怀集县一驾校训练场发生悲剧:一女性学员遭教练车撞倒抢救无效身亡,昨天下午,记者从多方获悉,该女性学员是2015年怀集县高考文科状元方某,高考成绩是639分。据目击者介绍,7月5日下午5时15分许,怀集某驾校训练场内,一名学员正在驾驶的教练车突然失控乱冲,接连撞向训练场内6个人,2个人侥幸避开,2人擦伤,另有一名教练和一名女学员被撞倒,其中女学员被撞倒后遭卷入车底碾压,身受重伤抢救无效身亡。被撞倒的教练筋骨断裂受伤。据目击者称,事故发生时,涉事教练车上除一名学员外,没有教练员陪伴。(7月8日《羊城晚报》)
  


  高考状元学车被撞身亡,驾车学员该担责吗?红辣椒评论作者互动平台——时评聊吧论坛设置“时论锋会”辩论帖,红辣椒评论作者及广大网民纷纷发表观点。感谢各位作者及广大网友的支持与热情参与。经红辣椒评论编辑整理,主要观点如下:
  
  正方: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虽然是驾校学员,但造成这起事故与他的不当操作有关。
  
  山水qq:没有教练在场,学员就不该驾车。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恶果而执意为之,触犯了法条,因而须负主要责任。
  
  李兆清:既然已经撞车致人死亡,肇事学员当然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毕竟已经是完全刑事能力责任人。当然,有的人会说,仅仅是个学员。既然知道自己是学员,难道不知道自己独自驾车的潜在风险,为什么驾车的时候不让教练员陪伴?
  
  反方:不该担责,应该驾校与教练负全责。根据规定,学员学车,教练是必须在车上的。正是教练不在车上,才使得事故有了发生的可能。
  
  哥只是传说耶:教练员在学员学习期间,应起到指导、帮助、监督行车的作用,而此事件中教练员有明显失职行为,擅离岗位,责任不可推卸。教练员违反教学规范,未随车教练,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洞察感悟:鄙人认为,驾校有管理不到位责任、教练有不尽职尽责责任、学员负次要责任。
  
  被疯吹过的夏天:这件事上,这位女学员虽然承担部分责任,但是最重要责任还是在教练身上,教练应该知道这位女学员的驾车水平怎样,怎么不坐在副驾位上呢?
  
  刘运喜:教练应该担责,并且应负主要责任。因为,在任何情况下,教练都对学员开车负有安全责任。学员训练操作时,教练必须按规定留在教练车上,对学员进行指导,保证训练安全,防止发生事故。学员训练时,教练不在车上,属于擅离职守,放弃职责,依法依规应该加重处罚,所以教练必须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Heluu:主要责任在驾校,学员学车与驾校之间形成服务合同关系,驾校有安全保障义务。
  
  憨憨的三妹子:这个国家有规定的,也是我学驾照的第一天驾校的老师对我们说的。学员在学习的时候,发生的所有交通事故学员不用承担责任,出了事情学员还可以继续学习。
  
  罗立志:学员驾驶车辆,教练不在车上,这是驾校重大失误,是教练渎职。因此,这一事故发生,学员不用承担责任!


    说明: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作者及网民,红辣椒评论在时评聊吧版开设了“时论锋会”交流主题帖。每一期“时论锋会”将会以选取当天热点新闻作为主题,广大作者及网友可以就主题内容跟帖发表自己的观点,字数尽量控制在100~200字之间,评论编辑当天将整合编发在红辣椒评论频道“时论锋会”栏目。这是一种综合运用互动平台与评论频道激活思维,进行实时观点交锋的新尝试,欢迎广大作者及网友及时关注红辣椒时评聊吧版,同时请扫描红辣椒评论官方微信,进入“时评微吧”社区交流。

辣味时评,一扫就行!欢迎各位亲爱的作者关注红辣椒评论官方微信!同时官方微信平台将不断推荐展示优秀作者!

(辣味时评,一扫就行!欢迎各位亲爱的作者关注红辣椒评论官方微信!同时官方微信平台将不断推荐展示优秀作者!)

来源:红网

作者:红辣椒评论

编辑:夏熊飞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c/2015/07/09/3732909.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红辣椒评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