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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码实价”索贿背后水多深

来源:红网 作者:乔志峰 编辑:刘艳秋 2015-11-20 00: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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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一官员明码实价向企业索要好处费超百万元。据黑龙江纪委网站消息,黑龙江通报6起破坏发展环境典型案件。其中,黑龙江工信委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处原副处长张伟天明码实价向企业索要好处费超百万元。(11月18日中国网)
  
  在通常情况下,索要好处费这种丑事见不得人,最起码上不得台面,涉事者往往也讳莫如深,悄悄地进行、打枪地不要。某些官员虽一肚子贪欲邪念,却还要装出一副道貌岸然、清正廉洁的样子,面对送来的好处半推半就,还要表演一番方才羞羞答答收下,仿佛实属万不得已似的。而黑龙江这位官员,官不大,气魄却很大,明目张胆索要好处,甚至还“明码实价”,也真是把权钱交易当成生意来做了。
  
  明码标价、童叟无欺,向来被认为是讲诚信的体现。官员索要好处也“明码实价”,其实也算是一种另类的“诚信”,比起那些贪得无厌、心机深沉的贪官,或许要好对付得多——漫天要价,对方大不了坐地还钱。给得起好处费,事情就能办了;给不起好处费,你就靠边站。其实不然,贪腐者为了维护自己“明码实价”的规矩,就必然不守真正的规矩、践踏公平正义和法律法规。事实也确是如此,对按资金额度15%支付好处费的企业,张伟天当即投桃报李、加快项目审核评审进度;对不给好处费的企业则百般阻挠,处处设障。权力到了这种官员手里,彻底沦为替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
  
  我等局外人有一事不明——“明码实价”的标准是资金额度的15%,不知这个标准是如何确定的,是高了,还是低了?他的落马,跟“明码实价”是否有关?不管怎样,索要好处费能够发展到“明码实价”的阶段,却也让人心生疑问:涉事官员索要好处费的事情,到底存在多长时间了,以至于形成了“明码实价”的规矩,且让不少企业心知肚明、奉行不悖?有类似问题的,是否还另有其他官员?甚至这“明码实价”的规矩,是否并非某个官员个人所定,而是相关领域的某种“潜规则”甚至是常见现象?涉事官员虽已落马,其背后的水到底有多深,或许还须深挖。
  
  实际上,关于官场另类“明码实价”规矩的报道,近年来频频见诸报端。比如,被称为“卖官局长”的沈阳市公安局于洪分局局长袁长占,明码标价卖官鬻爵,把“提钱进步”定为自己的“规矩”,利用提拔任用干部之机,收受近百名干警贿赂及礼金高达300余万元。而一位入职中石化不足一年的硕士生,便以“行规”受贿6万元。这样的“规矩”,可以说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务必彻底清除。
  
  有人之所以把贪腐行为上升到“明码实价”的高度,一方面是为了给干坏事炮制“合法性”——不是我太“黑”,而是“规矩”和“标准”如此,你就认了吧;另一方面,也是麻醉自己、寻求心理安慰——我依“标准”行事、按套路出牌,应该不会出什么事吧?
  
  索取好处费“明码实价”的“规矩”到底是怎么形成的?贪腐者的所作所为令人愤恨,而一些地方和领域腐败现象“规矩”化、常态化的趋势,更值得相关部门引起重视和反思。反腐既要严查具体案例,也要从体制下手把形成丑陋“规矩”的根子给挖出来。
  
  文/乔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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