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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癌女孩获捐11万后离世家属拒退还捐款,你怎么看?

来源:红网 作者:红辣椒评论 编辑:刘艳秋 2016-02-25 00:03:00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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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12月,盐亭13岁单亲家庭女孩梁颖,因患癌症晚期且家庭贫困,引起广大爱心人士关注,并响应呼吁纷纷捐款,仅有账目可查的捐款达到11万余元。梁颖的父亲、爷爷在接受善款时曾承诺,治病结束后,剩余的钱将捐给需要的人。今年1月14日,梁颖病重不治去世。有细心的爱心人士发现,当初的捐款并没有用完,于是联系梁颖的家长,但被告知不愿意退钱。随后,当地社区也介入做工作,同样被告知“没钱了,不退”。于是,一场捐款后的退款风波在盐亭发酵,并引发讨论……(2月24日《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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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方:善款属于捐赠性质,捐给当事人后,被捐助者就有对善款的处置权,是否退还应遵循他们的意愿。
  
  林日新:虽说不退捐款对“爱心”是一种伤害,但退不退全凭当事者的意愿,若是当事人不愿意,我们总不能把自己的思想强加于别人头上……
  
  姜文来:剩余捐款是否退还,要看捐款者捐款时的附加条件,如果有未用退回的附加条件,则应尊重捐赠者的意愿,就应该退还给捐赠者,否则可以不退。捐款给给病人治病,是对病人家庭的救济,希望病人早日康复,这是捐赠者的内心愿望。现在病人已经去世,尽管钱还没有花完,从人道主义的立场出发,也不应立即叫家属归还,以免在病人的家属伤口上撒盐。捐款是爱心,既然是爱心就宽容一下吧。
  
  反方:不退还没用完的捐款,容易伤害慈善人士的爱心,也容易加大社会的不信任感。善款应该专款专用,既然女孩已经离世,不需要治疗了,那就应当退还剩下的捐助款项。
  
  吴瑞馨:爱心捐款的使用方面一直是一个问题。捐款都是直接给了被捐助者,捐助者们并不知道捐款的使用详情,像这种家属拒绝退还捐款的情况更是不在少数,不仅寒了捐助者们的心,也让这种善行蒙上一层阴霾。这样的捐助模式亟待转变,最好能有个受捐助者监督的“第三方”负责直接向医院支付被捐助者的医疗费,每一笔支出都明明白白,这样也能让捐助者们放心。
  
  宾语的廉政空间:从情感上来说,13岁女孩刚刚去世,其亲人尚未从悲痛中走出来,爱心人士就前往催要捐款,似乎有些残忍。但诚实守信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做人的基本品格。既然当初大家捐款是为了给女孩治病,女孩的父亲、爷爷在接受善款时也做出过承诺,治病结束后,剩余的钱将捐给需要的人,就该主动履行承诺。
  
  伍勇:社会捐款是一种善意,别人用自己的善意帮助你,既然承诺如有剩余会退回,那就应该说到做到才对。拒绝退还捐款的行为不仅是对自己行为的不负责,还会伤了那些帮助你的人的心。你用负能量回应别人传递的正能量,长此以往谁还会帮助别人,所以退回捐款是应该的。
  
  论坛桃江群:接受捐赠者应存感恩之心,如果答应了退还,就应做到。现在的网络世界,但凡有什么人遭遇了什么特别的事,都会通过红包等方式对不幸者给予不等数字上的帮助。我感觉我们生活在一个有爱的社会,十三岁小女孩的家人不能用这样的方式让曾帮助过你们的人失望,这样,会冷了热情人的心,理应退回。
  
  图八木:做出过承诺就要兑现,这是对捐款人最起码的尊重,捐款人捐款的目的是给孩子治病,既然孩子没了,多出来的钱就不能作为其家庭的合法收入,只有捐赠人同意才可以。如果家属不退出剩余捐款,应视为不当得利,捐赠人有权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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