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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男子面试22份工均被拒,你怎么看?

来源:红网 作者:红辣椒评论 编辑:洪评 2016-05-06 00: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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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岁的阿成(化名),终于面试成功了。可当他从口袋里掏出身份证复印件,准备递给工厂老板时,不小心把自己的强制戒毒证明也一并递了过去。随之而来的,是阿成曾听到过无数次的一句话:招满人了。阿成没有辩驳,只是默默地收起了证明,转头往门外走出去。这样的场景,他是如此的熟悉。“吸过毒的人,还想找工作,到时候把我的东西都偷来卖了怎么办。”还没走出门口,阿成背后传来了工厂老板的妻子的声音,他仿佛看到了她不屑的表情。自3月24日从强制戒毒所出来以后,阿成跑了虎门大大小小二十几家工厂找工作,但凡知道他有吸毒史,都将他拒之门外。(5月5日《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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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方:企业对戒毒者有所顾虑也是非常正常的,毕竟招录这类人员风险要大得多。不能怪企业存在歧视,更多的应该是政府部门协助他们就业。
  
  姜文来:吸毒者复吸是很常见的,企业不愿意招聘具有吸毒史的员工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冒着很大的风险,要理解企业。当然我们也同情吸毒者,但这就是现实。
  
  我是子龙:社会确实要接纳,但是作为企业来说,录用他们了,风险就得由企业来承担了!
  
  逯红尘:吸毒者本身就是一个犯过错的人,既便戒毒成功了也会给人留下不好的印象,不愿多接触。企事业招聘自然是优中选优,谁愿意招有过“吸毒硬伤”的人呢?
  
  反方:这是对戒毒成功人员的歧视与劳动权益的侵犯,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主动介入,消除此类的就业歧视。企业也应该给戒毒成功人员重新融入社会的机会。
  
  李兆清:现实社会中,就业歧视依然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有的企业在招聘时对职工戴着有色眼镜。就拿这位戒毒男子来说,他已经告别了毒瘾。不招聘他是能规避一定的风险,但社会不应该就此抛弃他。
  
  水洪波:吸毒者也是受害者,更需要尊重与关怀。戒毒人员回归社会,需要家庭和社会的温暖。政府也可以出台相关扶持政策,为聘用戒毒人员进行补贴,倡导企业雇用戒毒人员,或出台利好政策扶持戒毒人员创业。
  
  陆玄同:俗话说浪子回头金不换,企业不宜戴着有色眼镜看人,即便不能够给他一份长期的工作或者承诺,也可以对他进行短期的观察。或者说,这也是考验着一个老板用人的魄力和智慧,尤其是这样一个曾有过瑕疵而后痛改前非之人,如果用得好,他的潜在价值要远远大于隐性风险。
  
  樊耀文:戒毒者中也有人才,如果他是企业中需要的人才,老板不妨拿出魄力,力排众议,招纳。虽然说,现实中用戒毒者有风险需要承担,但企业更应该承担一份社会责任。
  
  刘运喜:对于戒毒成功者,我们不能因为他曾经吸过毒就认定他永远吸毒,不能因为曾经犯过罪就认定他永远犯罪。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一个人一生中很难做到不犯任何错误,重要的是犯错误后能够知错改错,浪子回头,重新做人。对于强制戒毒成功者,我们要从关爱、信任和社会责任的角度出发,给予同等就业机会,让他们重新就业,重新融入社会。
  
  罗立志:社会对于戒毒成功人员,要给予温暖,要有人性化的帮扶。拒绝他们就业,是落井下石的表现,难道说要用社会的冷漠来逼迫这些人员重回吸毒之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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