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52名高中生今年毕业,他们发现毕业证未加盖省普通高级中学毕业证专用章,疑为假证。校长也承认违规招生,无法办理学籍和有效毕业证。宝鸡市金台区教体局则称,盖有学校和校长印章,已能证明学习经历,不存假证一说。(8月4日《新京报》)
这52名学生,当年中考成绩未达到普通高中入学水平,但接到宝鸡市卧龙寺中学招生老师的电话,称市里考虑到该校生源质量较差,又单独划了一道“自费线”,只要交钱便可上公立学校。结果却是,交了一笔所谓的“择校费”,三年寒窗之后却被告知没有学籍,只拿到一纸被疑为假证的“毕业证”。而从目前媒体报道的一些信息看,事情背后的疑点还有很多,值得追问的地方委实不少。
一、学生拿到的到底是不是假证?按照规定,毕业证未加盖“陕西省普通高级中学毕业证专用章(钢印)”的,属于“无效”。当地教体局则称,毕业证盖有学校和校长印章,已能证明学习经历,不存假证一说,两者口径完全不同。毕业证是否有效,是规定说了算,还是地方教育部门说了算?当地教育部门如此表态,是连最基本的规定和常识都不懂,还是跟学校关系很“铁”,不惜为其开脱、背书?
二、学校为何能违规招生?低于高中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并不符合招生资格,涉事高中为何主动跟学生联系,招徕生源?我注意到,据说招生老师在游说学生时,自称“市里考虑到该校生源质量较差”,所以才出台了特殊政策,不知是真是假?如果是信口开河,竟敢假借“市里”的名义“招摇撞骗”,该负什么责任?如果确有此事,那么“市里”指的是什么单位,是教育局,还是市委市政府?这是不是透露一个信息——事情背后水很深,可能牵涉到更多的单位、更多的人?
三、学校违规招生为何没人管?公立学校大张旗鼓违规招生,还公然收费,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难道就一无所知?似乎并非如此。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宝鸡市教育局回应称,针对部分学校招生存在的问题,早在2013年,宝鸡市教育局就专门下发[2013]383号文件进行通报批评,其中就有卧龙寺中学。这个通报透露几点信息,一是当地并非只有一家学校存在招生问题,二是仅仅通报批评,却并未做出严厉处罚,也并未解决学生的问题。这是“锯箭疗法”,还是做做样子、走走过场?
四、学校收取的费用去了哪里?在涉事学生出示的收据中,征收项目被标注为“择校费”,总计6000元,收费时间为2013年9月4日,加盖有卧龙寺中学的财务专用章。这笔钱是怎么花的?是用于弥补教育经费不足,还是给教职员工发放津贴补助,抑或干脆进了小金库,成为校领导的“机动资金”?甚至,上级教育部门是否也曾染指这笔资金,比如报销一些本单位难以处理费用?
五、学生的遗留问题如何解决?学校称,学生日后在升学和参军、就业方面遇到障碍的,可以由学校开具证明,“学校会配合解决学生以后遇到的问题。”毕业证是无效的,不知学校在学生要用到毕业证的时候如何“配合解决”?再出示一纸证明来证明学生确实接受了高中教育,如果相关单位不认,又该如何?
学校违规招生已经给学生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失,就不要再千方百计找借口搪塞了。现在最需要做的是两件事,一是学校跟学生进行协商,看采取什么方式来对学生进行补偿;二是教育主管部门转变工作作风、强化监管,彻底解决当地教育领域存在的不正常现象。
文/乔志峰
来源:红网
作者:乔志峰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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