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正在北京召开,会议将审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或修订的党内法规达50多部,会议审议的两个文件将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更为坚实的制度支撑。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掷地有声,到“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庄严宣告,再到“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强力执行,在这永不停歇的赶考路上,中国共产党用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政治定力和政治决心,坚守着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锤炼净化。从2014年12月的首次提出,到如今十八届六中全会的坚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关键,对管党治党提出了新的要求。
全面更要从严,从严始能全面。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是“全面”,要将从严治党覆盖到党的各个方面、各项事业,不留死角、不留短板,做到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全周期;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在“从严”,必须把“严格”贯穿于管党治党的全过程,从严下手、从严治理,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那么,如何确保管党治党既“全面”又“从严”呢?
近三年来,中央出台或修订了50余部党内法规,包括十八届六次全会上审议的条例和准则,都对管党治党提出了思路和要求,但想要层层传递、落到实处,还必须在“责任”二字上发力。为此,中共中央还专门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明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主体、监督、领导责任。以前,一些领导干部在思想上存在“偏科”,把党的建设工作看得很轻,把GDP看得很重,结果经济发展上去了,干部却被糖衣炮弹打穿了;有的“一把手”在管党治党时,喜欢当“甩手掌柜”,遇事总想独善其身,对班子成员监管不力。这些“偏科”“错位”现象,就在于责任没落到实处,没有架起带电的“高压线”。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抓住“关键少数”,抓牢党员干部队伍的“牛鼻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严管理的要求能不能落到实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带头非常重要。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做出样子,下面就会跟着来、照着做。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尤其是中央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高级领导干部要强化带头意识,时时处处严要求、作表率。”压实“关键少数”管理责任,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上行下效,示范效应,就能带动我们整个政党更加先进,更加优秀。而不落实责任、不严厉追责,领导干部就没有压力,就很难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那么再好的制度都只能是空谈。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其实,从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停建楼堂馆所,狠刹会议费支出,严禁年货节礼,整治会所歪风,到全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从严治党、从严问责的帷幕早已拉开。中央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动真格、硬碰硬,拿官场的“顽疾”开刀,深挖严打、追究责任,领导干部的作风大大改进。因此,从严落实责任,犹如一条缰绳,拴住了干部的思想,管住了干部手中的权力。
然而,对于贪腐现象和不正之风,仅仅惩治顶风违规者,而不追究领导干部监管不力之责,就无法引起各级领导班子的重视,不能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风向。中央健全党建工作述职考评和问责机制,对管党治党不严致使问题频发、不正之风蔓延的要追究领导责任,为领导干部戴上了一道“金箍”,让一把手再也不能“独善其身”、不务“主业”。通过明确责任清单,经常问一问党委、党委书记、班子成员从严治党的履职情况,既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也是对领导干部的一种鞭策。
因此,只有从严落实领导责任,抓牢全面从严治党的“牛鼻子”,全面从严治党才能落地生根,才能让“关键”名副其实,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最大的“底气”和“保障”。
文/卢骏骅
来源:红网
作者:卢骏骅
编辑:夏熊飞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