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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官员题字“金金计较”是权力溢价

来源:红网 作者:袁政 编辑:林旻煜 2017-04-15 0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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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女子陈艳在两年前因与丈夫傅某闹家庭矛盾,一气之下将挂在傅某办公室的“湖北省户外广告商会”这幅字从中间撕断,题字者是原湖北省副省长韩某,曾任该商会会长的傅某以陈艳涉嫌故意毁坏公共财产罪向公安机关报案,被撕毁的字画经当地物价部门鉴定价值5.0879万元,陈艳因此被当地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4月14日 人民网)

  损坏公共财物造价赔偿天经地义,但陈艳是否构成“故意毁坏公共财产罪”则需要对其损坏的财务进行估价。根据我国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产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即可立案追诉,当地物价部门对陈艳损坏的“湖北省户外广告商会”牌匾鉴定价值高达5.0879万元,不知道这样的估价依据何来?

  首先,正常制作一副“湖北省户外广告商会”牌匾,会用多少钱?我们知道,无论是党政部门,还是其他行业,大门外都会悬挂相应的牌匾,便于辨认,这牌匾其实就像是“张三”“李四”的姓名,本身并无多少商业价值。那么,为什么“湖北省户外广告商会”牌匾鉴定价高达五万?是不是此牌匾题字者为原湖北省副省长韩某的缘故?

  官员题字价值几何?找官员题字,在一些地方、行业非常流行。无论字写得咋样,官员题字的意义不在字,而在人。因为找到官位越高的人题字,似乎就越体面,脸上就越有光。追溯到本案,该官员的书法作品在同期的市场上还没有交易过,也没有成交记录。所谓5万多也不过是当地物价部门的估价,并无权威性。

  一副普普通通的牌匾,何以估价5万多?根还在权力“金金计较”。现实生活中,如果有大领导为自己题字,就意味着自己搭上了权力的便车,就有了特事特办的“绿色通道”,其价值自然不在字的艺术上,而在商业上,所以出现天价估价也就不足为奇了。但,经过权力溢价后的牌匾,并不具有法律效力,更不能作为公安机关立案的依据。换句话说,如果没有权威机构对牌匾的估价,公安机关就不能以“故意毁坏公共财产罪”对陈艳立案。

  文/袁政

来源:红网

作者:袁政

编辑:林旻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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