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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该被忽视的“流动炸弹”

来源:红网 作者:黄齐超 编辑:林旻煜 2017-04-15 0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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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日1时许,河北保定市一高校门口附近,一辆运送罐装液化气的红色面包车起火后爆燃。燃烧后一声巨响,一团火球腾空而起,一个液化气瓶带着火飞出30多米远,落地后将旁边一辆电动三轮车点燃,停放的一辆轿车也被引燃。所幸发生爆燃前周围人员已经疏散,仅面包车司机手臂被轻微烧伤。此事件暴露出了流动摊贩直接倒罐售气存在的巨大安全隐患。(4月13日 《燕赵晚报》)

  燃气,是很多家庭和饭店餐馆必不可少的燃料。有些燃气销售商贩为了争夺客源,开着车走街串巷销售燃气,服务上门,方便用户。然而,他们中的大多数安全意识松懈,而且不具备安全运输燃气的资质,车载的输气装置成为了“流动炸弹”。发生在保定的这起燃气罐爆燃,就是鲜明的一例。

  水火无情,更何况,燃气运输发生意外不仅是燃烧,还会产生爆炸。所幸的是,这起燃气罐爆燃并没造成人员伤亡,但这样的例子也很常见,我们不可对此掉以轻心,毕竟,一旦发生严重的爆燃、爆炸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众所周知,管理部门对燃气站有着严格的安全防范管理措施。首先,从业人员要进行专业的安全操作培训;其次,燃气灶选址也有相应的规范,比如要距离居民区300米等;再者,销售燃气时有一套严格的操作流程,最后,燃气的运输、存储要有合格的设备。总之,公安和消防部门对燃气销售应有极其严格的管理程序,想从事燃气销售的经营,必须通过安全考核关。

  那些走街串巷的流动销售燃气的车辆,基本上都不具备运送危险品资质,是安全“明”患。因为便利和便宜,这些流动的燃气销售很受用户欢迎。然而,这些商贩没有合法手续,没有必要的安全防范意识,并采取科学的措施,而基本全部采用直接倒罐的方式,危险性极大。与合格的燃气销售站受严格监管不同,流动销售燃气多是私人经营者,且卖气商贩流动性很强,职能部门对他们的监管显得力不从心。

  监管有难度,也不能放弃监管,否则,酿成大事故,拍大腿后悔就晚了。那么,该如何织密监管网呢?笔者以为,可以从三个方面下手、第一,从源头管理。流动销售的燃气也是来自气站,只要抓住燃气销售公司、气站这个环节,就可杜绝“流动炸弹”。第二,发动民众的力量,制订有奖举报措施,开通电话、网络、社交媒体等多种举报渠道,鼓励大家参与举报。最后,消防在加大巡查力度的同时,与公安部门紧密配合,让巡逻的民警提供线索。

  文/黄齐超

来源:红网

作者:黄齐超

编辑:林旻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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