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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享补贴又占公车,监管岂能“失明”

来源:红网 作者:陆仁忠 编辑:王俞 2017-05-26 00: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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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纪委5月24日通报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北京建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每月享受3000元交通补贴的同时,还长期使用该公司公务车辆,额外报销4万多元交通费用。(5月24日澎湃新闻网)

  党的十八大以来,公车改革一直是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还专门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对公车改革相关内容进行了明确。其中明文规定: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然而,“车轮上的腐败”却一直有禁不止,像通报中既享受公务交通补贴,又占用公车,还额外报销交通费用的案例,简直如同吃车补“全家桶”套餐,胆子之大、伸手之长,实在令人瞠目结舌。

  表面上看,这是干部自身之恶。个人思想 “腐化”,导致侵占公家利益不手软;个人“官念”不正,明知中央有规定,却依旧损公肥私而不自制。不过,问题发生的根源更在于监管的“失明”。这种“失明”,源于上级监管“太远”,没有把公车使用的监管落实落地,缺少抓细抓常的恒心和毅力,导致了问题发生;这种“失明”,也源于同级的监管“太软”,公司有财务、用车有监管、报账有程序,层层把关下,居然还能“多吃多占”,这充分反映同级监管的“不作为”,不能坚持原则,没有对问题及时提醒、坚决制止;这种“失明”更源于下级监管“太难”,无论是作为公司副总经理,还是主持公司工作的领导,违反纪律的当事人对普通工人而言,可以说是位高权重,大家对此也只能“敢怒不敢言”。

  要想真正杜绝类似的吃车补“全家桶”问题,首先应常敲作风和纪律警钟。其次,要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为监管“打开门、撑开窗”,让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比如,可以通过给公车加装GPS,或者利用APP派车等,实现公车在平台上共管、共治,让有“私心杂念”之人不敢乱来。此外,要注重“官念”转变,不能都当“老好人”,对问题“睁只眼闭只眼”,而应在平时工作中,把问题查在平时、管在当下、治在萌芽,防范“小错”成“大祸”。

  文/陆仁忠

来源:红网

作者:陆仁忠

编辑: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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