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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给了“小官” 肆意妄为的胆

来源:红网 作者:谭艳华 编辑:夏熊飞 2017-08-25 0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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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市纪检监察机关近日通报了9起违纪典型案例,其中,“小官巨贪”、对抗组织审查的于福祥案备受关注。涉案高达2亿多元、把村子当成“自留地”、纠集闲散人员砍人、对抗组织、威胁恐吓执纪人员……这一连串劣迹发生在哈尔滨曙光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于福祥身上。目前,于福祥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8月22日 中国法院网)

  于某作为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最基层的领导干部,多次以挪用、借款等形式将征地补偿款和国有资金据为己有,数额高达2.415亿元,时间跨度长达6年之久。更有甚者,还横行乡里,对抗组织,威胁恐吓执纪人员。这么长的时间跨度,涉及这么高的金额,如此明目张胆、目无法纪,是谁给了“小官” 肆意妄为的胆?

  用人失察是根本原因。基层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村干部,作为基层工作的带头人、领头雁,任用得当可以造福一方,反之像于某之流则祸害了一方,严重影响了党的公信力,败坏了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

  监管缺位给了其可趁之机。“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作为一个小小的村总支书记,于某在6年时间里不仅伸了手,还一次次伸手,并且每次伸手都数额巨大,动辄就是上千万。这么长的时间跨度,作为资金管理部门,作为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没有及时对此做出回应,监管漏洞不可谓不大。

  惩处乏力没有造成足够震慑力。2010年于某纠集社会闲散人员20余人,将哈尔滨市农电局数名工人砍伤。按理应该承担刑事责任,最后竟然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依然继续留任总支书记,直至案发,这一定程度上助涨了于某的嚣张气焰,认为万事皆可“摆平”,给了其触犯法律法规的“底气”。

  要想从根本上去掉“小官”的“胆”,只有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从严培养选拔干部,坚决整治和严厉查处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气,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将一大批德才兼备、群众口碑好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在干部管理上,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做到发现一例,查处一例,绝不姑息懈怠,坚决杜绝监管缺位情况的发生。在干部履职情况考察上,加强对政治品质、工作实绩、作风表现、廉洁自律等情况的考察,严防出现像于某之流的害群之马。

  文/谭艳华

来源:红网

作者:谭艳华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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