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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160万退赃220万”岂能“两清”?

来源:红网 作者:扬清风 编辑:夏熊飞 2017-11-27 00: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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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形势挺紧的,别给你添麻烦也别给我添麻烦,就当咱们之间送钱的事儿没有发生过,你把这钱拿回去。”说这话的是时任河北省承德市政协副主席、市统战部部长周义强,把钱拿回来的是行贿者某房地产公司负责人史某。彼时,2014年10月。5个月后,河北省纪委对周义强立案调查,2015年4月,检察机关对其涉嫌受贿案立案侦查。(11月26日《法制日报》)

  戏剧性的是,裁定书上显示,周义强担任承德市双桥区区委书记的3年时间里,共收受贿赂人民币161.9万元。由于2013年和2014年曾被纪委调查过,心虚的周义强于2014年下半年先后将受贿款退还给了行贿人,总退款金额达220万元。为啥要多退赃款呢?在周义强看来,“拿这些不该拿的钱很后悔……是不想沾人家的光,只能多退不能少退,想和人家两清”。

  然而,“受贿160万退赃220万”岂能“两清”?首先,其受贿事实俱在,退赃也不能洗脱其受贿罪名。其次,其退赃也不是心甘情愿,而是在纪委介入调查后,其迫于压力,由于心虚不得已而采取退赃行为。周义强玩退赃把戏,甚而多退赃款,为的是封住行贿人的口,妄图以此来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这样的“两清”,简直是痴心妄想。其最终被一审判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追缴违法所得,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就是明证。

  总有那么一些官员心怀侥幸,无视党纪国法,无视反腐高压,无视党和国家反腐决心,妄想着“既当官又发财”,把手伸向不义之财。他们因为自己的贪欲,而大搞权力寻租,大肆收受红包礼金。更认为自己收受贿赂方式隐秘,或临近退休,就可以瞒天过海,就可以逃避党纪国法的惩处,但这都不过是痴心妄想罢了。

  官员们要以此为戒,深刻认识到收受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不是自己想“两清”就能“清”得了的。与其事后忙着退赃,忙着“两清”,不如从一开始就牢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训诫,严格自律,清廉为官,拒腐蚀永不沾。

  为此,官员们应该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明白用好手中的权力为人民群众服好务是自己的职责所在,而不能用权力为自己谋私利。要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自觉把党纪国法作为自己工作生活的底线、红线,从而保持廉洁本色。

  文/扬清风

来源:红网

作者:扬清风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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