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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物不还岂能用“没偷没抢”搪塞

来源:红网 作者:王志顺 编辑:夏熊飞 2018-01-14 00: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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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在车站候车厅门口丢了钱包,民警查找监控终于找到捡包的一家三口,捡包人第二天将钱包返还。民警发短信提醒对方,捡到东西应现场交给警察或工作人员。对方回复短信称没偷没抢,“现在不是‘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的年代”。此事引发网友热议。(1月12日《辽沈晚报》)

  据办案民警介绍和饭店到候车室这段路上的监控录像显示:当时男子的钱包夹在腋下,手中拎个塑料袋,换手拎塑料袋时,钱包掉到地上。一两分钟后,走过来两个人,其中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捡起钱包,回手交给身后的成年男子。后经了解,成年男子是孩子的父亲。进入候车室后,孩子父亲将钱包递给孩子母亲,孩子母亲将钱包装进了自己随身带的包里。显然,捡包人所谓的“没偷没抢论”是有充分依据的。

  但“没偷没抢”,是否就可以说没有任何问题,甚至对捡包人来说就可以心安理得了呢?答案自然是否定的。

  首先,没偷没抢并不代表没有拾。既拾之,就存在一个主动归还是被动归还的问题,如果拒不返还,在法律上则称为“不当得利”,而如果失主较起真来,拾主恐怕免不了一场民事纠纷。

  其次,固然,“现在不是‘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的年代”,但也毋庸讳疑的是,不管时代如何变化,捡到东西应该归还这样的价值观依然没有变化;物归原主、“完璧归赵”的故事人们依然耳熟能详,拾金不昧作为中华的一项传统美德依然值得弘扬。

  最后,也是关键的一点,托尔斯泰说过:“全部教育,或者说千分之九百九十九的教育都归结到榜样上,归结到父母自己生活的端正和完美上。”斯特娜夫人说得更透彻:“孩子是父母的影子。为了培养孩子的品德,父母的行为要自慎,应处处做孩子的表率。孩子好的行为或坏的行为都是父母教育影响的结果。”这个意义上,钱包是孩子捡起交给其父母的,身为孩子的第一任教师,非但没有让孩子将拾物现场交给警察或工作人员,反而欲将别人的钱物据为己有,这将传达给下一代什么样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模式?要知道,潜移默化的家庭教育及影响,将会直接关系到子女的道德品质、法纪观念、人生观等的形成。

  总之,没有将拾得的钱物及时归还给失主,这责任虽然是轻微的,但对营造什么样的社会道德氛围却至关重要,尤其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因此,作为成年人,我们不仅要大力传播善言善行和正能量,更应该身体力行给下一代做好榜样。

  文/王志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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