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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搬空33吨井盖:法必责众才能遏制哄抢

来源:红网 作者:吴睿鸫 编辑:张瑜 2019-08-05 2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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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河南省固始县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近日,有媒体报道固始县发生货车侧翻村民搬空33吨井盖。8月4日,警方回应,8月3日上午,固始县公安局已立案调查。市公安局法制、督察部门也已专程赶赴固始进行督办。固始县公安局组成专案组,正在全力开展调查工作,并组织专门力量追回了部分井盖。目前,对相关人员的调查正在进行中,涉事民警已停职接受调查,我局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依规作出处理。(8月4日《新京报》)

这两天,河南鹤壁淇县的瓜农庞某因制止偷瓜行为导致偷瓜人受伤并反被要求赔偿的经历,引发全网关注。如今,又一起发生在河南固始县“当着面才算抢”事件再次引爆舆论。这两起事件背后所引发的公安人员执法素质,以及法律依据问题,仍在持续发酵。

对于车主而言,侧翻事故已属不幸,遭遇匪夷所思式的哄抢,更是祸不单行。正如车主宋先生接受采访时表示:“我在那拦,我说这货是我的,还有一个老头骂我,说‘这货是你的吗?是你的,为什么没写你的名字?’”村民搬空33吨井盖,其实并不完全是道德与素质问题。客观地讲,这种行为背后有着更多的诱因,当一个人干坏事,责任容易被认定,也容易被司法部门判罚,而当一群人干坏事时,往往会“法不责众”,不了了之。所以,当井盖散落一地时,仿佛给人们产生一种心理暗示,当地老百姓没有一点羞耻心地认为,这东西可以白捡了。

正因为如此,发生类似哄抢事件也变得屡见不鲜。2015年,央视《新闻1+1》就浙江民众哄抢大米事件,节目组统计制作了前3年来“中国哄抢事件地图”,在不完全统计中,竟有18个省发生过哄抢事件。

实际上,对这种明目张胆地哄抢,我们有法可依。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还有专门的“聚众哄抢罪”,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显然,村民聚众哄抢33吨价值10多万元的井盖,不但触犯法律,而且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就算车主不追究,也会由检察院对违法者提起公诉。除非哄抢村民获得车主人谅解,才能减轻处罚。

说到底,不能让任何一个哄抢井盖逍遥法外,惟有让“法必责众”成为一个必然,这才能让每一辆行驶在高速的货车,发生侧翻时避免心惊胆战。当井盖撒满一地时,不指望大家都过来伸出援助之手,但起码不能趁人之危,向伤口处撒盐。当然,这也提醒车主与交警部门,要保存证据,司法部门要严格执法,让每一位哄抢者受到法律的严惩,惟此,才能有效遏制类似哄抢事件频发。

文/吴睿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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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睿鸫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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