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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后勤社会化不能损害学生利益

来源:红网 作者:​梁好 编辑:田德政 2019-08-27 21: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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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丹丹在家人陪同下到位于河北的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报到,并搬进了自己的“新宿舍”。“新宿舍”是两人间,为此缴纳了16640元。秦皇岛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鹏远公寓此次发生的收费风波,与东北大学无关,鹏远公寓属于社会力量办的公寓,学生自愿进行选择,至于收费标准是否合理,不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8月27日《成都商报》)

高校后勤社会服务化,宿舍管理市场化,是当前高校后勤管理的普遍性模式,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遵从市场规律,一方面解放了学校,降低学校运行成本,压缩后勤管理人员编制与财政支出,另一方面,通过市场竞争,为学生提供优质的后勤管理服务,提高学生校园生活的品质,让学生安心学习。

推行高校后勤社会服务化,最终目的是为了改进学校管理方式,优化后勤服务质量,指向学生,为了学生。然而,东北大学秦皇岛校区的后勤管理社会化却适得其反,背离服务学生的初衷。1万6千元一年的住宿费,如此天价,学生如何承担得起?按照市场规律,住宿费用应与服务质量相对等,住在天价宿舍中的学生,又享受到怎样的“贵宾”服务呢?既然与常规宿舍无异,这样的天价收费又与明抢有何区别?

大学之大,不仅在于课程,更在于生活空间。为学生提供舒适的住宿环境,应是高校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按常理推论,学校的规划遵照严格的标准,学校的宿舍完全能够满足学生的需求。事实上,这所高校所谓的天价宿舍,位于校内,亦是学校的宿舍资源,即使推行高校后勤社会服务之后,其学校教育服务的属性不能改变,更不能与校外的社会性公寓同日而语。

据报道,因校内宿舍床位有限,校内宿舍床位按照学生报到的顺序选择,导致一些学生无法住进校内宿舍,故选择了鹏远公寓,校办一名工作人员告诉媒体,目前有在校学生一万余人,学生自愿选择住宿地,学校没有强制要求。目前学校已经知道了住在鹏远公寓的学生对收费产生疑问的事情,目前学校正在积极应对,“我们校方始终和学生站在一起,目前对此事也在关注和积极应对。”

对于学校的解释,很难让人信服,学校提供的宿舍不足,不能满足住宿需要,那么,学生选择鹏远公寓到底是自愿还是被自愿?这种天价宿舍,不正是因为学校宿舍资源性短缺而造成的吗?这种后勤管理的社会化,实质上也是学校管理人为性创设的“服务垄断”,对此,学校应当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

高校后勤社会化,不能损害学校利益,更不能损害学生利益,宿舍服务市场化遵循市场规律,却绝不能变成“资源短缺式”的“商业垄断”。就这所学校而言,如若提供后勤服务的不止于一家,公开招标,公平竞争,还会出现天价宿舍吗?还有学生会选择这样的宿舍吗?

再者,高校后勤社会化服务,也不是完全与学校脱离关系,学校作为监管方的职责不能放弃,对于漫天要价,损害学生利益的行为,理应实施必要的行政干预,以维护学生利益,保障学校后勤服务的优质化发展。

文/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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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梁好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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