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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诊疗后结算”需要完备的配套措施

来源:红网 作者:​胡建兵 编辑:田德政 2019-12-02 22:5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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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诊疗后结算”模式已经在社区医院和部分二级医院实行。未来,患者在三级医院就诊,有望不再反复排队划价缴费,而是在完成诊疗离开医院时一并结算费用。日前,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雷海潮在会上透露,下一步计划把“先诊疗后结算”的服务方式扩展到本市三级医院。(12月2日《北京日报》)

目前北京地区34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和部分二级医院已经实行了“先诊疗后结算”的服务方式,深受患者和老百姓的欢迎。“先诊疗后结算”,即患者看病过程中的检查、化验、取药等每一个环节,不用再去排队等候划价缴费了,只需在最后离开医院时一并进行费用结算即可。下一步,北京将把“先诊疗后结算”这一服务方式扩展到三级医院,这对广大患者来说是一个福音。

但如果将“先诊疗后付费”制度扩展到三级医院,也应有完备的配套措施,毕竟三级医院与社区卫生院等不同。通常情况下,到社区卫生院看病的都是本小区的居民,想看了病不付钱,那是不可能的事,就是想跑也跑不了。而三级医院收的患者是不一样的,特别在北京,可能来自全国各地的患者占了很大的一部分。之前,贵航贵阳医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但偏偏有人看了病却不交钱,这种情况导致该医院月损失高达5万多元。

通常情况下,进医院看病住院,先得缴纳一笔数千元的押金,这让一些贫困患者或者急需救治的患者十分为难。特别是遇到突发急病的情况下,由于这些贫困家庭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因而容易耽误病情,有的甚至因借不到钱而不得不放弃治疗,在家等死。“先诊疗后付费”可以防止患者把小病拖成大病,而且在住院的过程中,也不再出现不时地排队缴费的情况,这不仅解决贫困群众“看不起病”的问题,还为患者节省大量时间,医院的各个流程便捷了,办事效率也得到大大提高,可以体现政府对患者的尊重和信任。

然而,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后,出现了一些人“逃费”的情况,一方面是一些患者不道德,贪图小利,借用他人信息登记入院后,等治疗完后一逃了之。有的患者确实是一时付不起钱。这种逃费现象不但把医院害苦了,而且把医护人员也害惨了。如:湖南湘雅三医院由于病人欠费,医院把追讨欠费的任务分解到医生身上,如果追不回来,这些费用从医生工资中扣除。

要想不出现“逃费”的情况,必须完善“先诊疗后付费”这项制度。须对病人的身份信息严格把关,不能被一些假信息蒙骗。要建立信用管理制度。患者的就医费用的记录与其信用记录或者家人的信用记录相联系起来。一旦出现恶意逃费的行为,相关的信用记录就会出现污点,下次就医时就会遭到医保支付的拒绝。让人不敢也不能逃费,不然一旦被列入“黑名单”,他和他的家人一旦进入医院就会被发现。当然,对于一些有特殊困难的患者,要区别对待,可以让他们暂时缓交,通过申请救助,让有关部门组织募捐等帮助还上。

国家卫健委日前印发的《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方案》,要求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新农合)县域内实施农村贫困住院费用“先诊疗后付费”。各地医院在执行这一政策的过程中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这并不奇怪,关键是出现问题后要及时完善这项目制度,不让某些人有空子可钻。各地要根据《方案》对于恶意欠款人员,要建立“恶意拖欠住院费用”黑名单制度和其他各种保障及兜底机制,医保(新农合)经办管理部门暂停其医保(新农合)待遇,直到所欠费用全部还清。用制度唤醒和惩戒失信者,这样,既不能让老百姓看不起病,也不能让医院来承担相应的损失。

来源:红网

作者:​胡建兵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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