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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办学十五条,责任追究机制需跟上

来源:红网 作者:张成浩 编辑:张瑜 2021-02-21 17: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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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张成浩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就起草的《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规范办学十五条规定》(征求意见稿),正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个小时,高中生不少于8个小时;就家长关注的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也作了相关规定;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不设立重点班……(2月19日《半岛都市报》)

这十五条规定,令人喜忧参半。喜的是,如果这些规定都能落到实处,学生们的负担确实能够大大减轻;忧的是,这些好规定能否真正落实到位,谁来监督落实?

这种担忧并非多余。近年来,随着应试教育的加剧,学生们的负担与日俱增。为此,各地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纷纷都下发了各种减负文件。然而,现实是,学生到校时间越来越早,放学时间越来越晚,作业越来越多,休息时间越来越少,各种名目的考试越来越多,音乐、美术、微机、劳动等素质教育课程越来越少……

显然,减负文件并没有得到落实。何以如此?缺少严厉的责任追究机制恐怕是主要原因。众所周知,办学质量的高低,是学校生存的生命线,教学质量也是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考核学校的重要依据。为了得到好的成绩,一些学校领导并没有认真钻研教育教学规律,而是想歪招,比如增加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提前到校、延迟放学时间;挤占音乐、美术、微机、劳动等素质教育课程,如果中考不考体育,体育课估计也会被无情挤占。

为了应付上级部门的检查,学校通常会“挂羊头卖狗肉”——班级里贴一张假课程表,实际上按另一套课程表上课,甚至还有一些学校利用周末假期时间,偷偷地给尖子生补课。不少学校大张旗鼓地喊着要搞素质教育,背地里却把应试教育搞得扎扎实实——周周有小考、月月有大考,这些都是不符合上级文件精神的,是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利于学生的发展成长,应该禁止的。

对此,一些地方主管部门并没有及时制止,而是采取了“睁只眼闭只眼”式的默许。这势必会造成校际间的盲目攀比、层层加码和恶性竞争,学生的负担只会越减越重。

规范办学行为十五条,即使规定得再详尽、再完美,如果不能落到实处,终将是让老百姓空欢喜的一纸空文。鉴于此,要想真正切实为学生减负,在下发规范办学十五条之后,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要跟上。让违规者付出沉痛的代价,各种减负的文件才会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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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成浩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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