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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长假逼辞职,职工别“自认倒霉”

来源:红网 作者:黄齐超 编辑:刘昱 2023-12-11 16: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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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齐超

近日,深圳一家公司的《放假通知》显示,公司给员工的放假时间分别是2023年7月1日9时至2023年10月31日18时和2023年11月1日9时至2024年4月30日18时。该公司工作人员称,公司对放假的那批员工想表达的意思,其实就是“差不多不用回来了”,因为“这些人没主动提出离职,公司又没钱赔偿”。此事引发网友讨论,不少人表示,自己也遇到过类似情况。有人认为,“不上班只要能发工资,耗着也挺好”;也有人质疑,“这难道不是在变相裁员吗”。(12月9日  《法治日报》)

两个时间段合计起来,放假时长居然达到了10个月,这恐怕是全国企业中都少有的“假期”。不过,它不是带薪假,根本算不上“假期福利”,而是“假期折磨”,因为这家公司给放假员工的假期补贴,仅仅是深圳最低生活标准的80%——2000元。有网友认为,不上班还能发工资,耗着也挺好,其实,这样的想法太天真了。因为,这家公司的醉翁之意根本不是让你享受“带薪假”,而是给你哪怕是连当地最低生活标准都达不到的低薪,他们想要的是你耗不下去的时候,自行离职,他们可以少付经济赔偿金。

据媒体报道,放假累计10个月之久,深圳这家公司给出的原因是——订单不足,导致公司经营困难,无法满足经营条件,经公司研究决定采取放假方式缓解经营压力。“订单太少”,是否属于真实情况?我们不得而知。不过,即便真的如此,真的是因为公司减产,需要给一部分员工放假,也应当按程序、按规章。根据深圳的规定:企业非因员工原因而放假、减产,需要向大家说清楚,取得大家谅解,并向当地劳动部门备案,在其指导下做好预案,确保企业和社会稳定。最关键的是,要依法保障放假员工的权益。

企业用放长假的下三滥手段,逼员工自行离职,这是侵犯职工权益的卑鄙行径。那么遇到这种事,员工该怎么办?就自认倒霉吗?肯定不应该。窃以为,该公司的做法已经违背劳动法规,职工应当拿起法律武器,进行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赔偿,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你的妥协,换来的往往是用人单位变本加厉的逼迫。现实中,也有很多的企业用“放长假”“冷处理”的手段逼迫员工自行离职,但是,只要劳动者依法维权,都会受到法律支持。

企业把员工当人,员工才能把企业当家。一般来说,企业遇到困难,职工也能理解和同情,乃至站在企业发展的角度去考虑,与企业同舟共济,共度难关。但前提是,企业真正把员工放在心上,而不是想方设法地克扣工资,逼迫离职。用损招逼迫员工自行离职,既会损伤自己的形象,也有违法之风险,这又何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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