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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病人到底谁来抬?院前急救服务亟需优化

来源:红网 作者:邱宣喆 编辑:钟星月 2024-02-28 23: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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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宣喆(新乡医院)

120急救人员到达患者家后,以“没有抬病人的义务”为由拒绝抬病人下楼?2月24日,黑龙江嫩江市一女子为病重父亲拨打120急救电话后,便遭遇了这样的问题。事后,嫩江市人民医院向病人家属赔礼道歉,并对两名涉事人员予以停职;黑河市卫健委工作人员回应称,目前全市正在推进医疗机构担架员配备。(2月27日央广网)

急救病人到底谁来抬?当“担架员”这个职业骤然出现在大众视野,恐怕会令不少人茫然:在人们眼中,就像所有穿白大褂的人都应当会看病,急救也约等于救护车出车加搬抬服务,然而急救屡陷担架“抬不了”“抬不动”的窘境,以致形成引发医患纠纷、延误病患诊疗的局面。

其中矛盾点在于,看似简单的操作,却往往包含复杂的技术:在实地急救中,搬抬患者具有一定专业性,患者何处受伤、受何种伤、到什么程度,都关系患者的搬抬体位及急救人员的搬抬方式,进而直接影响急救效果;且研究表明,一个未经训练的普通人已难以抬或提起超过自身重量五分之一的物品,长时间以不当姿势超量负重,会导致搬运者肩关节脱臼、韧带损伤及脊柱损伤。

因此,培训专业的“担架员”参与搬抬势在必行。

可事实上,医疗机构设置了这个岗位,并不代表岗位上有充足的人手。调研显示,常住人口超千万的北方某市,该市急救中心只有12名担架员,平均年龄47岁,均为劳务派遣人员。并且尽管我国《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规定,从事院前医疗急救的专业人员除医师、护士外,还应包括医疗救护员,却没有明确医师、护士是否有责任与义务搬抬患者。专业门槛高、劳动强度大、收入水平低、职业发展狭隘、职业责权不明……种种因素使得担架员从业积极性不高,招不来、留不住,医务人员不得不顶上缺口,也就成了众人眼中的“搭把手”。

如何破解抬担架“临时搭把手”的难题?于情,患方和医务人员不妨设身处地、换位思考:就患方而言,视频中女子的父亲尚在家中待运,倘若深夜一名病人遭遇车祸无法行动、生命垂危,难道120到场后还要以一句“没有这个义务”搪塞,让病人自己爬到医院去?从医务人员来看,当确因人员配置不齐、自身患职业病及患者体重过大、环境复杂难行等主客观因素而无法搬抬病人,也可寻求患者家属帮助,用专业知识指导其协助搬运,而绝非患方一句“这是你们的服务与义务”,在危急时置自己亲人性命于不顾。

于理,医疗卫生部门应当健全特需医疗职业的法律法规与发展机制,落实从业人员的薪资待遇和福利境况,探索更加完善的院前急救服务模式,不能用“配齐担架员”这一浅显思维考量深度问题。

120急救作为一项政府补贴、具有公益属性的服务,有关部门在呼吁倡导患者家属接受急救人员指导、参与协助搬抬过程的同时,对于特况特需患者,服务费用可适当涨幅,过滤服务需求,进而提升人员待遇,完善人员配置;尝试结合应急管理部门及其他社会公益组织参与急救搬抬,发挥社会资源调配优势;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厘清责权界限、明晰责任义务,让道德纠葛回归规章框架,充分保障广大医疗救护辅助人员的待遇、权益。

于情于理不是推卸责任,就事论事不应道德绑架。面对“抬担架”这个困扰急救医生多年的隐忧,围绕抢救患者“生命第一”的核心原则,政府、社会、医方、患方都应群策群力,让悬而未决的问题稳稳落地,共同维护好急救担架入院的“最后一公里”。

来源:红网

作者:邱宣喆

编辑:钟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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