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凡
近日,福州闽侯城管骑车不上牌且骂人竖中指,官方通报称辞退相关工作人员。(10月10日 《新京报》)
戴头盔、上牌照,既是为了骑行者的安全,也是为了规范对电动车的管理,更是法律之规定。无论是城管等执法者,还是普通群众,均当自觉遵守。
然这位城管不仅骑未上牌电动车前来执法,还辱骂指出其问题者,这可谓错上加错,显然是典型的“执法犯法”。众所周知,执法犯法,比普通人的违法更具社会危害性。不仅背离了法律的本真,更降低了执法的质量,伤害到了法律在群众心目中的权威。
身为执法者的城管,其言行举止均体现的是公平与公正,不仅当牢固树立法律意识,时时处处遵纪守法,还应做到科学文明执法。
执法犯法的怪象,与管理和惩戒力度不够有着密切关系。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城管者,乃城镇基层治理之重要力量,对歪风邪气,理应出硬招,用力按下“执法犯法”的清除键。
要强化监管力度。管理不到位,惩戒不力,违法成本过低,只辞退“临时工”,不足让涉事者心生敬畏,从而自觉收敛不良言行。有关部门要在深入调研与借鉴的前提下,及时修订相关规章,发现城管“执法犯法”,既要惩处当事城管,更需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让其为监管不力、用人不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从而倒逼强化管理。
要亮改革新招,深化城管队伍建设。“执法犯法”透出了城管素质的短板,要形成一支作风与素质过硬的城管队伍,就当高举改革之旗,定期开展培训,强化法治意识,将不合格者清退出局。
歪风不除,正风难立。为了城市更美好,为了市民生活更幸福,望城市管理方面,顺应社情民意,立足城市持久发展,用力按下“城管执法犯法”的清除键。
来源:红网
作者:尚凡
编辑:刘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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