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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电梯现“明星”施工员,责任标识容不得糊弄

来源:红网 作者:李力滢 编辑:刘经纶 2025-08-16 22: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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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力滢(安徽大学)

近日,有网友晒出陕西西安一小区的电梯安装单位标识牌,该标识牌施工人员一栏竟包括“刘德华”“郭富城”“梁朝伟”等著名影星。8月15日记者询问项目现场负责人后得知,这些名字不是明星本人,也不是同名同姓,而是广告公司擅自加上去的,施工团队没审核就直接张贴了。(8月16日 大皖新闻)

施工单位标识牌出现“明星”施工员,从表面上看是一场乌龙,却折射出施工单位对施工安全和公民知情权忽视。标识牌不是一贴完事,更不应当作儿戏。

《西安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电梯施工单位应当安排本单位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电梯安装、改造、修理作业。从法律法规来看,施工单位标识不仅是一张告知单,更是安全责任的“身份证”,当电梯出现故障时,这些信息是追溯施工质量、界定责任主体的重要依据。从公民知情权来看,电梯作为居民日常高频使用的特种设备,其施工质量与每个人的生命安全息息相关,基于对自身安全的负责、对公共设施施工单位的监督,居民有权知晓实际施工者的资质背景。

而明星名字误入施工人员名单,实质是对法规严肃性的消解、对公民知情权的轻慢。“相应资格的人员”成了“毫无关系的人员”,违背了《管理办法》意志的同时,也让公众陷入疑惑。公众难以将严肃的电梯安装施工与玩笑似的施工单位标识牌相联系,更难以对该项目的安全性建立起信任感。

广告公司擅自改动施工者姓名固然不妥,但施工单位的审核缺位才是关键。“工人张贴前没有检查”暴露的是安全管理中的惰性思维和形式主义作风,这种将标识牌看作应付检查的道具,认为只要形式上合规,内容真实性无关紧要的心态,使得安全管理沦为表面文章。

说到底,施工单位标识牌不是“形式牌”,安全管理从来没有“小事”。根治此类乱象,需要监管部门加大对标识牌真实性的核查力度,更要施工单位增强责任主体意识。唯有摒弃形式主义,拧紧责任链条,才能让每一部电梯、每一处公共设施都真正让人安心。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仅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红网立场。转载请附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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