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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遭四次毒打”教育岂能如此暴力

来源:红网 作者:白雪 编辑:易木 2013-06-16 23:3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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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师咋能下这狠手?把俺孩拉到宿舍打,扫帚把都打断了,最可气的是两天后才告诉我!”昨日,原阳县师寨镇张女士在电话里气愤地告诉记者,她的儿子帅帅(化名)在该县师寨镇育龙学校上学,两天内被校长的儿子张老师毒打四次,所谓的原因竟然是怀疑儿子偷了校长的表。(6月16日《大河报》)
  
  有人把教师喻作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称作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原因之一在于,人们深信“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作为教师,授予学生知识是其职责所在,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更是教育中十分关键且不可忽视的问题。因怀疑学生偷表,在两天之内四次毒打该学生,这种残忍的“逼供”手法,不仅使未成年人的身心遭到严重伤害,更是让人对该老师的教育方式及职业素质感到堪忧。
  
  首先,没有确凿的证据便胡乱认定“偷表者”,这位老师在下定论的时候未免也太过草率,被定为“偷表者”的帅帅,面对老师的盘问坚定的称自己并没有偷表,但随即而来的便是一顿毒打。该老师对一个年仅八岁的小学生实施暴力,显然是想让帅帅在忍受不住疼痛时承认自己偷了表,这样的“逼供”方式,已经有违教师最基本的职业道德。为了自己校长母亲丢失的一块表,便不顾学生的感受,把被怀疑者放在一个极不平等的位置随意进行“拷打”,这种缺乏理性、素质的教师将来能教出好的学生吗?
  
  其次,该教师的毒打行为,已经违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章第十五条的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在大部分学生的眼中,老师的话语十分具有分量,帅帅被认定为“偷表者”,想必同校的小学生已经在心中刻下了的对帅帅不好的印象,这对帅帅来说是一种人格上的侮辱,更是为其内心造成了阴影,医院的病友反映帅帅会在半夜一边哭一边喊“别打我,别打我”。在学校的学习和生活是很多学生一生中的宝贵回忆,而对于有如此遭遇的帅帅而言,学校和老师于他而言,更像是一场不愿触及噩梦。
  
  再次,即使学生在学校偷了表,作为老师也不该大动干戈,作为未成年的学生,他们的心智尚未成熟,更缺乏理性判断。把“偷表者”揪出来,公诸于众,这样的作法是不可取的,学生犯了错该教育,但对于未成年人来说,被教育的前提是被保护,保护他们的隐私,保护其人格不受侮辱,从而让他们能真正明白自己的错误之处,然后及时改正,这才是教育的最终目的。
  
  教育何以变得如此暴力,作为老师应该认认真真的进行反思。俗话说,金无赤足,人无完人,成年人有时也会犯错,更何况是心智尚不健全的小学生。“打”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毫无依据的“胡打乱打”,也许会在未成年人的心中“打”上一生的阴影。
  
  文/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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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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