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新修订并实施的《老年权益保障法》第一案,这无疑是一个喜讯,77岁老人的胜诉也在预料之中。不过,胜诉的老人走出法庭时,脸上并没有笑容。把“常回家看看”的精神条款加进法律,对那些一直要求用法律制度来约束现代人的道德行为的倡导者来说,是一次大的胜利。然而,亲人要在法庭上对峙才能取得子女的关怀,却让人心酸。
呜呼,我们现在的道德行为竟薄弱到必须用法律来约束了!越来越多的人厌烦老人,离他们远远的,不与他们说话。孤独,变成了老年人的常态。孝是中华五千年文化传承下来的精髓,也本是理所应当的事,如今,却变得困难重重了。试问,在子女完全没有此意识的情况下,用法律手段强制取得被关怀的权益,就一定会得到想要的吗?
亲人的相处之道,并不像社会上的那么复杂,但也不简单。鸡毛蒜皮,最易引起心理上的压抑和难受,最终影响整个人甚至自己在社会上的圈子。不然也不会有家和万事兴的说法了,亲人相处和睦,是最基本的。老人和女儿女婿对簿公堂,最大的原因是与女儿一家不和,这样的情况下,即使女儿按法官的判定去看老人,最终的结果也只是给双方添堵。
造成这样的情形,跟我们现在孝文化教育也是相关的。现在的孝文化教育,偏重在家庭感染上,若家庭的成员本就没有这种意识,那么子女从何处得到熏陶?我们普及了义务教育,却从小学开始,关于孝和相处就仅是一句空洞的尊老爱幼,至多加一句在公交上给老人让座,这并不是孝。
教孩子们说一句爸爸妈妈我爱您,不如教他们如何从细微处去帮助体贴父母更实在。虽然我们不要求像古时的人那样学《孝经》、做二十四孝子女,但也要懂得什么是百善孝为先。要知道,人都会变老,自己如今对老人的不孝难免有一天就会发生在将来的自己身上。
文/周方方
来源:红网
作者:周方方
编辑:叶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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