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曾云:破家县令,灭门府尹。县令,即为县处级领导干部,与处长的级别是一样的。在家天下的封建社会,一位县处级领导干部能够将人搞得家破人亡,不足为奇。但如果在当今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一个处长能够将一个省级首富搞垮,则令人震惊了。
但这好像又不是天方夜谭。据报载,2013年12月,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环保局局长陈柏和,在电话勒索某企业时,曾扬言“分分钟可以搞垮一间厂”。尚为正科级的区环保局局长,都这么牛气,比他级别更高、权力更大的处长,岂不更加厉害,搞垮一家企业只要几秒钟?
这样的局长,这样的处长,还是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党员干部和人民的公仆吗?他们恐怕早已忘记了自己的使命和宗旨,站在了人民的对立面,已经成了一心一意只为人民币服务的人民公敌了吧?
大家在震惊和愤慨之余,不由得要问,一个处长就能够令一省首富俯首称臣、甘拜下风,那么这样的处长到底有多大的权力?
按照我国公务员的序列,处级干部位居其中,上有省部、厅司,下有乡科、科员,位置不上不小,权力不大不小。相对上面的领导,处长只是一名办事员,但相对下面的工作人员,处长又是拥有实权的领导。
其实,处长居于什么位置,掌握多大权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处长手中的权力是否受到监督。如果处长的权力没有制约,可以随意滥用,那么就是一丁点权力,也是可怕的。如果处长的权力关进了制度的笼子里,即使拥有天大的权力,他也不敢乱用。
古代的县令为什么能够轻易破家,是因为县令在一个县内的权力是至高无上的,就是一个地方“土皇帝”,可以随心所欲地滥用权力,无人敢管、无人能管。当今的局长为什么能够分分钟搞垮一间厂,处长能够搞死一个省级首富,也是因为他们手中的权力没有得到制约,同样可以无所顾忌地滥用。
不受监督的权力最可怕。处长手中的权力不可怕,可怕的是处长的权力不受制约。当权力没有被关进制度的笼子,那么权力就是洪水猛兽,就可以横冲直撞、肆无忌惮,其后果必将是伤人伤己,甚至祸国殃民。
文/唐荣军
来源:红网
作者:唐荣军
编辑: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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