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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不移地改进作风 坚定不移地惩治腐败

来源:红网 作者:徐守盛 编辑:艾伦 2014-03-17 10: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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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守盛)

    前不久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全局的战略高度,全面总结了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绩,科学分析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深刻阐释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再次表明了我们党改进作风、惩治腐败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庄严宣示了当代共产党人的历史使命和责任担当,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王岐山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安排,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全省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再接再厉,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突出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从中央政治局以身作则践行“八项规定”,到部署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解决“四风”问题;从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决查处腐败案件,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让全党全社会看到作风在抓、腐败在查、风气在变,感受到了从严治党的决心与成效,增强了对党的信任与信心。
  
  去年,全省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高度聚焦“四风”问题,大力加强作风建设;严格强化纪律约束,坚决查处违反党章和党的纪律行为,严肃查处衡阳市破坏选举案;重点查办一批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大案要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形成了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对人民群众交出了一份比较满意的答卷。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特别是一些深层次问题亟待解决,像作风建设如何防止反弹、实现常态化的问题;如何切实遏制住一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腐败易发多发的问题,等等。我们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韧劲,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持不懈加强党风建设,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在新的一年我们要着重抓好三项工作:
  
  持之以恒狠抓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去年,我们在整肃“四风”方面初见成效。今年要结合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扭住不放,乘胜前进,积小胜为大胜。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必须发挥带头表率作用,全力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的贯彻落实。要认真总结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用以指导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把解决“四风”问题向基层延伸,落实到“神经末梢”,确保基层党员干部身上的“四风”问题得到系统治理。要紧紧扭住反对“四风”,从小事做起,从具体事情抓起,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像整治风景名胜区的私人会所、狠刹节假日送礼歪风等等,都要驰而不息地抓下去,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建章立制,构建更加务实管用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扎牢作风建设的制度篱笆,用制度固化作风建设成果、保障作风建设常态化,防止不良作风反弹。要强化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制度踩“红线”、闯“雷区”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杜绝“破窗效应”。作风问题,起决定作用的是党性问题。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陶铸同志有“公者千古、私者一时”的名言。作为党的干部,就是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有的问题看起来不大,但都与公款、公权有关。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把加强党性修养作为毕生追求,通过摆正公私关系,做到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坦荡做人、谨慎用权,光明正大、堂堂正正,保持良好作风。
  
  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有力量的表现,也是广大群众的热切期盼。要继续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发挥查办案件的震慑作用。要坚持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例外,不论什么人,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教育管理监督的职责,坚持抓早抓小,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了解核实、诫勉谈话,扯扯袖子,早打招呼甚至大喝一声、猛击一掌,决不能养痈遗患。要通过查办腐败案件,举一反三,填埋和堵塞制度漏洞,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要严明审查纪律,做到依纪依法安全办案,严防发生严重办案安全事故。
  
  努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建立健全惩治腐败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国家战略和顶层设计。中央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这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要抓紧出台湖南惩防体系五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并认真抓好落实。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科学配置和依法规范各级各部门的权力和职责,继续推行党政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要继续实行党政正职向纪委全会述廉并接受评议、电视问政、网络问政等制度机制,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要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巡视监督,注重发挥互联网监督正能量。纪委派驻监督要对党委和政府机关全覆盖,巡视监督要逐步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继续推进各项办事公开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投融资、财税、司法等各方面的改革都要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寓于其中。要注重加强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筑牢党员干部抵御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在全社会营造崇廉尚廉的浓厚文化氛围。
  
  改革创新,完善反腐败体制机制和制度保障
  
  惩治和预防腐败,根本还得靠制度。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为惩治和预防腐败提供坚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战略性举措,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改革重点和亮点之一。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按照中央要求,把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积极稳妥地推进“三项改革”。着眼于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增强权力制约和监督效果,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积极推进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实行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双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保证各级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全面推行县级以上纪委向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并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专司监督职责。坚决落实中央对巡视工作的新要求,按照“三个不固定”“四个着力”等要求对省委巡视机构进行改革,突出巡视机构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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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种责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度的威严和生命在于执行。执行的关键在于理清责任、落实责任。不讲责任,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党委的主体责任能否落实,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成效。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就要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各级党的工作部门都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各自工作。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的党组织都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各级纪委必须履行好监督责任,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要对各级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无论是党委、纪委还是其他职能部门,都要对各自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要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不管是谁在党风廉政方面出了问题,都要一律追究责任。要研究制定责任追究具体办法,对各级各部门承担的责任作出明确界定,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
  
  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实现“三转”。中央纪委根据党章规定,提出纪检监察机关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明确职责定位,管好该管的事,交还不该担的责。从湖南的实际情况看,有的纪委书记被安排联系重大项目,分管城市建设、招商引资等工作,有的地方把纪检监察机关直接推向征地拆迁、社会维稳、解决疑难复杂矛盾的一线,有的地方成立领导小组,不管相关不相关,都把纪检监察机关列为重要成员单位,有的纪委承担了很多不该承担的责任。这样一来,纪检监察机关种了别人的田却荒了自己的地。这种状况必须改变。今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中央纪委要求,努力实现“三转”,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把主要精力摆到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执纪监督上来,充分发挥纪委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关的职能作用。各级党委要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实现“三转”目标,决不能把纪委当作“万金油”来使用。只有这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才能更加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才能强化监督职责、提高履职能力。
  
  严明纪律,着力解决组织涣散的问题
  
  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突出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去年11月初,习总书记来湖南视察工作时,特别提出全党同志要“懂规矩、守纪律、讲诚信”。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总书记强调,必须严明党的纪律,党的各项纪律都要严,特别要严明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组织纪律性,是完成党的任务的重要保障。我们凝心聚力谋发展、同心同力搞建设,必须严肃组织纪律、防止组织涣散。
  
  切实增强组织观念。党员姓党,有没有组织观念,或者说组织观念强不强,是衡量党员党性修养的重要标志。当前,一些党员虽然程序上入了党,思想上却没有入党,对党没有感情,缺乏责任感和使命感。有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严重,天马行空,我行我素,不把组织放在眼里;有的不讲政治,会上不说,会后乱说,甚至造谣传谣、搬弄是非,唯恐天下不乱;有的在干部人事等工作中不讲规矩,不讲程序,以亲疏论是非,拿原则作交易;有的纪律松弛,法纪观念淡薄,不愿遵守党的纪律制度约束;有的对工作拈轻怕重,对岗位挑三拣四,不听从组织安排,与组织谈条件,讲价钱,没有大局观念,甚至为了达到个人意愿和目的,损害党的利益,等等,影响了党的威信,损害了党的形象,削弱了党的力量。作为党员干部,一定要把增强组织观念、强化组织意识作为锤炼党性的必修课。要信任组织。自觉增强“三个自信”,坚定理想信念,把相信组织、服务组织视为生命,永远做党的忠实拥护者、维护者。要忠于组织。始终把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永远不忘入党誓言,在党言党,在党爱党,在党忧党,对组织充满感恩之心,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休戚与共。在组织面前襟怀坦荡,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要服从组织。无条件坚持“四个服从”,自觉把个人置于党的组织之中,严格自觉遵守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组织的各种安排,坚决维护和执行党组织决定。
  
  着力加强组织管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功能,凝聚全体党员的智慧和力量去推进我们的事业,要靠科学有效的管理。加强组织管理是一门大学问,有很多工作要做,我在这里着重强调以下几点。要正确处理组织意图和领导个人意图的关系。领导干部包括主要负责同志要准确表达组织意图和个人意图,不能把个人意见强加给组织,不能用个人决定代替组织决定,防止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这里要特别强调,不能把党组织等同于领导干部个人,对党尽忠不是对领导干部个人尽忠,党内不能搞人身依附关系。那种封建把头思想,拉派系、搞块块、讲山头的做法,都是党的纪律不允许的,必须坚决去除。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也是组织纪律的一个重要方面。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必须按照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决不能遮遮掩掩甚至隐瞒不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是请示报告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中央提出了明确要求,必须认真如实填报。要严格各项组织程序。程序是实体的保障,也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讲程序,守规矩,才能把事情办好。特别是在一些重大敏感问题上,该走的程序决不能省。去年,省里出台了党委(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各级各部门要贯彻落实好,切实提高决策水平。走程序,也是一种负责任。党的各项工作,党组织作出的决策,各方面党组织都负有贯彻落实的责任。这里明确一点,就是各方面党组织包括各级人大、“一府两院”、政协的党组织和人民团体中的党组织都要对党委负责、报告工作,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这是一条严肃的政治纪律,也是必要的工作程序,不能以任何借口不落实。要严格执行党内生活制度。现在,不少干部缺乏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一些领导干部很少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这也是组织观念不强的表现。“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述职述廉、谈心谈话等党内监督制度,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加强联系沟通的重要途径,也是广大党员潜移默化增强组织观念、强化组织意识的重要方式,不能挂在墙上,停留在嘴上,要真正落到实处。
  
  始终坚持组织原则。能不能坚持原则、敢不敢坚持原则,对党员干部来说,是不能回避的一种经常性考验。作为党员干部,要敢于坚持真理,在原则问题上,任何时候也不能丝毫动摇,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松懈,坚持什么,反对什么,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必须毫不含糊,确保守住党性、守住道德、守住良知。去年,网上曝光的湖南几起“火箭式提拔”事件,就是因为一些地方没有坚持干部工作原则,以培养年轻干部为幌子,拔苗助长,搞违规提拔,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一定要引以为戒。坚持组织原则就要脱离流俗。有些党员干部,心中没有主见,一心只想随大流,无原则迎合迁就别人,别人干什么他就干什么,什么组织原则全都抛诸脑后。在衡阳市破坏选举案中,不少人就是在这方面吃了大亏,教训深刻呀!还有些地方各种潜规则大行其道,明知不对,大家却心照不宣,甚至乐享其成。作为党员干部,要少一些世故人情,多一些党性原则,敢于对流俗说不,勇于对潜规则说不。坚持组织原则就要敢于担当。要做党性强、有原则、敢负责的党员干部,坚持正确主张和意见,遇到问题敢面对,遇到矛盾敢处理,不做风吹两边倒的骑墙派。特别是在关键时刻,重要关头,担当精神显得尤为可贵,所谓“疾风知劲草,板荡识忠臣”。在衡阳市破坏选举案中,如果当时有人挺身而出,决不至于发展到如此地步。现实中,坚持原则的干部可能因为影响了他人利益,受到冷遇,甚至被穿小鞋,这个时候,作为党组织要为他们撑腰壮胆,加油鼓劲,弘扬正气,打击歪风邪气。
  
  坚决执行组织纪律。“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党的组织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丧失了纪律这个根基,我们的干部队伍就是一盘散沙,政令无法畅通,执行无法到位,谈何发展?谈何又好又快?作为党员,只有遵纪守法的义务,绝无违法乱纪的权利。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真正把党的纪律变成带电的高压线,碰不得,摸不得,触犯了就要受惩罚,就要付出代价。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开局之年,省里将会出台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要把严格执行纪律作为重要保障,贯穿改革全过程,对那些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以改革之名行私利之实等各种违纪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推进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责任重大,使命艰巨。各级党委要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党的意识、责任意识,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从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上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大自我监督力度,切实解决“灯下黑”、监督者不受监督的问题,努力做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以党风廉政建设新成效取信于民,为全省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
  
  坚定不移地改进作风,坚定不移地惩治腐败,是党心民心所向,是事业发展所需。我们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促进“三量齐升”、推动“四化两型”,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谱写中国梦的湖南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摄影 王登)
  
  (《新湘评论》2014年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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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守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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