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新闻,是指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经常使用的记录与传播信息的一种文体。陆定一提出:“新闻的定义,就是新近发生事实的报道。”范长江也对新闻下了一个定义:“新闻就是广大群众欲知应知而未知的重要事实”。可见,真实是新闻的生命,客观是新闻的灵魂。背离了客观真实的“新闻”,那就不是新闻,而是一种“病”。
因为种种原因,新闻敲诈、假新闻和新闻“三假”开始泛滥,这种“病”伤害的不仅是新闻事业,还损害了人民群众利益,搅乱了意识形态工作,还直接影响到党政机关权威性、公信力和良好形象。所以,正如湖南省委宣传部长许又声强调的那样,“要严格按照中央精神,痛下决心,动真碰硬,坚决取缔假媒体、取缔假媒体机构,坚决查处假记者,查处新闻敲诈、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就显得“十分及时、十分必要”。
新闻工作,因为其独特属性,赋予了舆论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能及使命,也是确保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必要途径与手段。这次,中宣部等9部门看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下定了决心,下发了有关文件,等于发出了向“新闻病”开战的集结号。湖南这次会议的部署,也恰是正当其时地表达了湖南宣战的决心和开战必胜的信心。
近年来,湖南各地各部门采取措施积极治理新闻敲诈、假新闻和新闻“三假”,取得了一定成效,有目共睹;但是,这类“病”之所以仍然屡禁不绝,还是一种经济利益作怪,是一种侥幸心理作祟,是一种社会共识的缺失。还没有将有效地、全面地、彻底地治愈“新闻病”上升到“是加强巩固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迫切要求,是维护群众利益、维护党委政府形象的迫切要求,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的迫切要求,是整肃新闻传播秩序、提高新闻媒体的迫切要求”的共识上来。
“新闻病”是一种社会综合症,没有一针见效的“良药”,所以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都要动起来,打一场人民的战争;“新闻病”是一种“传染病”,所以必须综合治理,截断所有的“传染途径”;“新闻病”一种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民生病”,所以,作为人民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的党政机关必须下大决心、下大力气来治好它。湖南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并对“凡属于疏于管理出现新闻敲诈和‘三假’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依法依纪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态度鲜明、措施强硬,体现出对人民对事业负责的一种担当精神,值得肯定。
湖南不仅设立“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还在多个相关单位设立了举报电话;也在红网和华声在线常年开设网上举报专区、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社会举报投诉;同时树立一些正面的典型,制定一些科学的制度,来有力地保障新闻事业的健康发展;还将要曝光一批、挂牌督办一批、立案查处一批。可以说,对“新闻病”的宣战已经全面撒网,进行围剿。大快人心,值得期待!
新闻工作是一种神圣的事业,谁敢侵犯,必遭打击,自身不硬,莫去打铁。这种气候及制度的形成,不仅是新闻事业的春天,也必将是人民群众的福音。因为,真善美的流行、社会诚信的坚守、事业进步的保障,离不开新闻工作的健康、有序、稳定的科学发展。形成正确的价值判断和职业追求,不仅利于新闻,也利于社会;不仅利于当前一地,也利于千秋全国。
文/江世炎
来源:红网
作者:江世炎
编辑:艾伦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