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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成为全社会的道德自觉

来源:红网 作者:漆海欧 编辑:宋飞 2014-10-24 0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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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在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度以“依法治国”作为全会主题。各方期待,在改革开放进入第36个年头的时候,中国的法治建设该如何换挡提速、转型升级。(10月22日人民网)
  
  目前,我国已经进入改革开放的第二个30年,既是初显成效、释放红利的大好时期,也是社会矛盾突显、利益格局深刻变化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巩固改革开放成果,并持续深化改革,是当今中国亟待解决的时代课题。“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乱。”贯彻法治思维、推进法治实践,用法治力量巩固拓展改革开放成果是时代的必然选择。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建国以来,党和国家根据社会发展的变化形势,制定和修订党纪国法,成为国家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保障。然而,在现实社会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却时有发生,甚至出现“领导打招呼”、“公函求情”等徇私枉法、以权压法的乱象,严重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作为全会主题,是着眼于解决问题、革除积弊的决策。如何运用“法治”武器,巩固拓展改革开放成果?个人认为,需从三个方面入手。
  
  首先,要尊重司法的独立性。“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一方面,执法者要充分珍惜人民赋予的执法权力,树立独立司法的法律自信,切实运用法律武器自觉地保护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另一方面,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赋予和尊重司法队伍的独立司法权,严禁乱批条子、乱下指示、乱打招呼,干涉或阻挠执法,妨碍司法公正。同时,进一步完善司法监管体系,提高司法办案透明度,对执法不严、知法犯法的执法者和以权压法的单位或领导要严肃追究责任。
  
  其次,要把“治官”作为依法治国重点。“天下难治,人皆以为民难治也,不知难治者非民也,官也。”官员应以法律为“戒尺”,带头维护法律权威,不仅要做到施政于法有据,而且自身行为也要法禁即止。“稂莠不锄,嘉禾不茂。”“治官”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严厉打击贪污腐败、权力寻租、以权谋私、乱作为、不作为等违法行为和现象,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以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官风”促进整个社会群体的法律自觉。
  
  再而,要坚持礼法合治、德主刑辅。“不教而诛,则刑繁而邪不胜;教而不诛,则奸民不惩。”用法律惩戒坏人,目的不仅在于要惩戒少数人,更在于教育和警示多数人,让心怀杂念者有所畏惧、有所顾虑,不敢违法犯法。
  
  “赏善而不罚恶则乱,罚恶而不赏善亦乱。”赏善罚恶,弘扬正气,强化守法护法行为的社会认同感,让做好人、行好事成为社会行为的主旋律。这样才能促使社会群体遵法护法,不愿违法犯法,最终把法律刚性约束转化为社会道德自觉。
  
  文/漆海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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