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南省民权县政府了解到,11月24日下午,因不满商丘市民权县罗庄公路超限站处罚决定,河南永城籍货车车主张高兴和妻子侯燕喝下了农药。张高兴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侯燕仍在医院治疗。(11月25日新华网)
看着夫死妻伤的不幸结局,如果时光能够倒流,不知道张高兴和妻子侯燕是否还会选择超载,是否还会闯卡,是否冲动地喝下农药,将生命推向轻贱的极端。可惜,时光不会真倒流,一个自毁的家庭,再也没有举案齐眉,再也没有阖家幸福,阴阳两隔,观者心痛。
对民众来说,张高兴们既是可恨之人,也有可怜之处。可恨之处在于,他们不顾民众性命和公共安全肆意超载,这些车辆无异于流动的“炸弹”。可怜之处在于,在公路运输乱象频仍的环境里,不超载不挣钱,甚至还会赔钱。更无巧不成书的是,张高兴是贷款买车,每个月还贷1.2万,再加上罚款3万元,且如果按要求揭掉封条卸掉超载部分,还会损失10多万元。这些损失对刚开始打拼的家庭来说,是无法承受的重负,所以他们喝了农药,只为叫人去了解自己的困境。
倘若我们就此认定,张高兴之死是咎由自取,或者是公路三乱的牺牲品,恐怕均有失偏颇。张高兴们极端暴烈的选择,每一个环节都有责任,但每一个人又不是直接责任人,除了最后一根稻草来临时,夫妻二人用生命来追问控诉。其实,张高兴并非孤例,去年此时,还是河南,也曾发生车主服毒的事件,侥幸没有危及生命。追根溯源的话,交通运输管理的体制弊端和执法人员的以罚代管,反而加剧了超载的现象,因为不超载没钱交罚款,于是车主司机和执法人员心存默契,罚款就是买路钱,甚至出现了“月票”。如果有一方打破默契,比如严格执法或者增加罚款,默契就不复存在了。或者说,在执法人员、车主司机间,形成了封闭的互利互害循环,而双方的合谋则危害大众的安全,最近几起多名幼童伤亡的校车事故,都和超载的货车有关。
司机车主认为,超载一点没什么,执法人员觉得,缴纳罚款就可以,每个人故意或无意的轻微违法,或者考量现实情况的疏忽,最终却会酿成车毁人亡的事故,车主司机也可能被逼上绝路,执法人员则丧失了公信力。这就是阿伦特所说的恶之平庸,即每个人把自己当做交通运输业中按部就班的一部分,但由于体制弊端和以罚代管的潜规则横行,他们违法或守法的行为,都会严重影响物流成本、生命安全、公共安全。别人的财产生命,只是车主的超载和官方的罚款,他们体会不到其他人因此遭受的苦难。
或者说,政府、社会和个人对不合法、不合理现象的纵容,让官方和民间都饱受恶之平庸的危害,就像此次张高兴不幸身亡。要想逃离互害循环,就得摆脱恶之平庸,仅靠法律、道德秩序不够,还要由良好的制度帮助大家塑造健全的思维。
文/孙明
来源:红网
作者:孙明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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