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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漯河杜月笙”更需法治枷锁

来源:红网 作者:苏小北 编辑:刘艳秋 2015-04-01 00: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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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王华头戴河南省漯河市政协常委等诸多光环,3月24日上午9时,因“涉黑”,王华坐到了法庭被告席上接受审判。17年前的1998年秋,王华涉嫌雇人放火,导致与自己有矛盾的宛振宇夫妇丧命。案发当初,公安消防部门就认定火灾原因可能属于纵火建议立案侦查,受害人家属十多年来一直不断举报王华就是凶手,但当地公安机关一直没有立案。(3月31日《中国青年报》)
  
  当地百姓眼中的王华,人送外号“漯河杜月笙”,心狠手辣,雇凶放火杀人,纵横当地二十载,极尽呼风唤雨之能事;然而当地官网报道中的王华,摇身一变,却成为可敬可爱的“大善人”,不仅身居河南总商会副会长、漯河市政协常委等高位,还将“河南省百佳慈善大使”、“河南省优秀民营科技实业家”、“河南十大杰出技术创新人物”等荣誉收入囊中。现实中,王华并非一个人格分裂的双面人,缘何在官民眼中的形象竟如此天壤之别?是谁赋予了“漯河杜月笙”双重极端性格?又是谁给这位黑社会老大戴上了“红顶子”?这些问题比王华本身的问题更值得探究。
  
  回到案件本身,雇人放火已令人胆战心惊,接下来的十余年有冤难申更让人不寒而栗。是什么让代表正义严明的公安机关对此无动于衷?是什么让杀人凶手逃离法律制裁而逍遥法外?是放纵的权力,是脱离制度缰绳的权力导演了这场人间悲剧。不得不承认,我国当下法制建设仍亟待加强,部分地方,官大于法的案例时有发生,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任性权力,需要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去遏制。令人安慰的是,在反腐力度空前的今天,风清气正愈发成为当下官场的主旋律,“漯河杜月笙”沦为阶下囚便是大时代变革下一个很好的缩影。
  
  王华之所以在“纵火杀人”案件中全身而退,绝非其作案手法之高明。当然板子不能简单打在警方身上,更应该直指幕后的“保护伞”,是他给黑社会老大发了“免死金牌”。王华称霸漯河20余年,开赌场、敲诈勒索以及雇凶放火,哪一项没有触及法律底线,哪一条都难逃警方的视线。但令人惊讶的是,迎接这位黑社会大佬不是冰冷的镣铐和黑暗的铁牢,却是平步青云般拿下各种桂冠、头衔。谁给了这位黑社会老大如此明目张胆的底气?这更值得我们深思。王华的可怕之处不在于他有多可恶、多恐怖,真正令人发指的是,谁在纵容王华从一个黑社会大佬慢慢漂白,成为光彩耀人的“红顶商人”。
  
  王华倒下了,让我们看到,正义虽可能来迟,但从不会缺席。我们为王华罪有应得拍手称快的同时,是不是该反思一下,王华背后的“保护伞”是否还在?当地的政治生态是否应该来次“大扫除”?对待背后的大老虎和混杂的政治生态,需要我们从推进法治的宏观大角度入手,同时充分领悟党中央从严治党的决心,真正将孕育“杜月笙”的土壤一并铲除。
  
  文/苏小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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