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出台《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对中小学生书面家庭作业量做了具体规定。并指出,为保障学生睡眠时间,学生完不成作业的,家长出具证明,教师不得追究学生责任。(4月4日《齐鲁晚报》)
教育部门出台此规定是为保障学生睡眠时间,初衷无疑是好的。问题是,如此规定没有现实可行性。就算孩子真完不成作业,也不会有家长会写一份这样的证明交给老师。笔者以为,如此规定,看起来充满人性化,是替学生身心健康着想,实际上只是一个噱头,无异于画蛇添足。
在很多家长心里,完成家庭作业是孩子重要的学习任务。如果因为因题量多或难度大,就不让孩子去完成,肯定难以接受。为了让孩子牢固掌握知识点,考取好成绩,很多家长还为孩子报各种补习班,如果连老师布置的作业都完成不了,甚至还为孩子出具证明。在担心“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当下,家长敢贸然这样做吗?
另外,作业能否完成是很难界定的。是孩子说了算,还是家长对作业量进行掐表计时?完不成作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作业量多、学生缺乏学习兴趣等。如果学生不认真,做事拖拉,本来一小时就能完成的作业,他两个小时还完不成。家长如果出具证明,岂不助长孩子惰性,对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极为不利。
再说,如果孩子因基础差实在完不成,家长也会顾及颜面不这样做。同时,孩子带着这样的证明书去交给老师,可能会受到老师冷眼,招致同学嘲笑和讥讽,背负心理压力,对其造成心灵伤害。
因此,该省教育部门还是不要做出这样的规定为好。关于家庭作业量的多少,在教育部《减负十条》早就有规定。要真正为学生减负,让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关键在于教育部门如何引导学校和老师在实际教学中做到认真执行和有效把握,按规定控制作业量,尤其是要少布置一些重复机械抄写之类的作业。既让学生能轻松完成,又起到巩固复习、加深理解的作用。
文/刘传斌
来源:红网
作者:刘传斌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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