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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上班,政府守法咋这么难呢?

来源:红网 作者:吴忠祥 编辑:夏熊飞 2015-07-13 00: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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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严峻复杂形势”,7月10日,陕西省延安市政府办下发通知,要求市领导以及市政府办、发改委等至少30个市属部门单位在9月底前暂时取消周六休息,正常上班。(7月12日《信息时报》)
  
  这份《通知》一经报道,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全国各大媒体竞相报道,延安市政府被推上风口浪尖上。为何各界舆论如此关注,其原因无外乎是延安市政府用文件的形式强制规定了“双休日”改为“单休日”,对拒不执行者将被问责,而这样做的目的,从市政府办公室文件中可得知——“为了确保稳增长、促投资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保证工业生产、重大项目有序调度……”
  
  显而易见,延安市政府这种如履薄冰、如坐针毡的抓发展精神实属可敬可佩,相信在应对经济下滑压力当下,延安市政府可圈可点的一系列举措应该信手拈来。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道理其实人人都懂。在本文开头,有人会认为,延安市政府办公室以文件的形式强制规定公务员的休息权,这份《通知》显然成了一种“规矩”。我们知道,法定工作日就是按照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劳动者最多工作的时间。国家实行劳动者从全年日历时间365天中扣除52个星期的公休日104天,扣除法定节假日11天,全年应工作250天,每月平均工作20.83天,每天工作8小时。即便公务员法定工作日,《国家公务员法》第七十六条也明确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延安市政府以文件发布的强制“规定”,这种以行政干预的“规矩”破坏法律的“规矩”,很显然剥夺了公务员的公休日。
  
  什么叫休息权?众所周知,休息权是我国宪法直接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是劳动者为保护身体健康和提高劳动效率而休息和休养的权利。其目的是保证劳动者的疲劳得以解除,体力和精神得以恢复和发展;保证劳动者有条件进行业余进修,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文化水平;保证劳动者有一定的时间料理家庭和个人的事务,丰富自己的家庭生活。试想一位学生当天“开夜车”,第二天课堂上却成为一个“瞌睡虫”,倒头来“抓住了芝麻漏掉了西瓜”,得不偿失,事倍功半。这样的经历,恐怕很多人有过相同经历。
  
  公务员也是公民一个群体,但是谈起保障休息权,又何尝不牵涉到政府依法行政这样的老话题上来呢?作为各级政府,应该是广大公民懂法、守法的楷模,但偏偏为什么总是留下诸多遗憾呢?就在7月10日,隶属于安徽日报报业集团的中安在线发布了一条消息:今年上半年,安徽省政府71次被推上被告席,当了71次被告。不仅如此,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不完全统计,今年上半年,天津市政府当了近30次被告,还有其他各个省份。既然是被告,说明你违法了,说明老百姓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更说明政府还是囿于习惯于传统执行行为,习惯于用政府文件的“规矩”代替法律的“规矩”,依法行政恰恰滞后于发展之需、民众之求。民众惊问:保障公民最基本的休息权,政府守个法咋这么难呢?
  
  一个地区的发展,需要一个精力充沛,有着良好状态的公务员队伍。而培育这种良好的状态就是依法保障队伍成员的休息权,不随便整个队伍“开夜车”,劳逸结合,只有这样,队伍才能走得更稳健踏实,走得更远,用依法行政的“规矩”构筑发展的方圆,区域发展这艘航船才能有取之不尽的前进动力,区域在激烈的竞争中才能脱颖而出。反之,以违法的“规矩”强制剥夺队伍成员正当的休息权,队伍疲了,人员跨了,美好蓝图的实现则有可能“欲速则不达”。
  
  文/吴忠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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