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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金不昧或可获奖励10%,你怎么看?

来源:红网 作者:红辣椒评论 编辑:刘艳秋 2015-10-14 00: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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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广州市拾遗物品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征求公众意见3年多后,14届18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昨日审议通过了该《规定》。新快报记者了解到,审议通过的《规定》保留了此前备受争议的“拾金不昧奖10%”相关条款,《规定》明确,处理无人认领的物品后,公安部门按拾获财物价值10%的金额对拾得人给予奖励。
  

拾金不昧或可获奖励10%,你怎么看?

(拾金不昧或可获奖励10%,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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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完全靠道德舆论的力量维持拾金不昧的善行并不太现实,有偿失物招领也不失为一种次优选择。
  
  李兆清:无人认领的物品,公安部门按财物价值的10%给予拾得人奖励。尽管大多数人拾金不昧并不一定是为了有报酬的回馈,但毕竟,拾金不昧的人花了一些时间在这方面,他们要保管好拾到的财物等待失主领取。给予他们一定的奖励,会激发更多人加入到拾金不昧的洪流中。尽管有人担心,少数人会不会没事找事地去“拾金不昧”,这毕竟不是普遍现象。让拾金不昧者得到一定的奖励,会在全社会激发起崇德向善、明德惟馨、见贤思齐、择善而从的社会氛围。
  
  罗立志:拾到他人遗失钱物,交还给失主是应该的,不能据为己有,这是有法律规定的。然而,在民间,有不少失主对拾金不昧者非常感激,愿意给予奖励,这是失主发自内心的行为,毕竟失去的又得到了,这是莫大的惊喜,花费一点感谢费,完全值得。《广州市拾遗物品管理规定》出台的奖励办法,在民间早就有基础,政府出台规定是对民间作法的肯定。笔者对广州市的这一规定拍手叫好。拾金不昧虽然是道德范畴,提倡无偿交还。但是,为了鼓励大家弘扬这一优良传统,采取适当奖励措施,会更加有激励作用,鞭策大家将拾金不昧的好传统发扬光大。
  
  姜文来:拾金不昧是好风尚,我们要继续发扬光大。当拾金不昧的物品无人认领的时候将处理的价值给拾物者这是应该的,是对拾物者的一种鼓励性措施和肯定,值得推广。
  
  南岳衡山五岳独秀:不给点奖励,那就可能捡到全部东西也不会奉还。
  
  反方:当拾金不昧需要有偿的时候,它就标志着道德正在沦陷,且有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
  
  简简一一:当拾金不昧、见义勇为这样的善行要依靠政策鼓励来扶持的时候,人民的道德约束行为已经沦落到何等不堪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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