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一直饱受舆论争议,甚至可以说,积累了一部分民间怨气。很多人到现在都搞不清楚社会抚养费究竟是个什么费用,笔者特意询问退休在家的母亲,母亲脱口而出:不就是超生罚款嘛。母亲的看法大体等同于绝多数民众对社会抚养费的心理认知,即超生罚款。百度百科对其是这样解释的: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粗疏来讲,你的超生将会“额外”占用政府对于医疗,教育等社会公共资源的投入,故要向政府缴纳相应的“补贴”,从而使政府再反哺公共资源。
当然,这项政策的出台有着其特殊的历史背景和框架。我国一胎政策的理论基点在于马尔萨斯的人口论:人口数量的急剧增长将会占用大量的资源环境,并严重制约国家的经济发展。客观而言,依照当时的国情看,此项政策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民众也默默接纳了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合理性。
从部分放开二胎开始,全国提出再生育申请的夫妇不及预期的一半。由于经济条件的制约、年轻人观念的转变,使得人们对二胎并不热衷。现在也有能力提供思想证实人口不是影响资源环境的主因,人口突破资源环境承受力的担忧当属杞人忧天。在民众对二胎谱系认知越来越清晰的情况下,对其相附属的暧昧难明的社会抚养费自然引起争议。
依据相应法规,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额度是按照超生胎次、收入等情况来定。但在实际情况中,并没有严格按照此标准。去年5月份,媒体曝出河南邓州市刘集镇每年社会抚养费交多少,是镇里摊派下来的任务,收不上来这么多,就要由村干部垫付;2013年8月,河南西平县一场意在清查党员干部职工违法生育情况的活动引发舆论质疑,被认为借机“敛财”,弥补财政不足;2013年9月,审计署分别通报了重庆、甘肃、等省市45个县的社会抚养费审计结果。初步统计,45县向征收单位和计生部门违规拨付的社会抚养费,总金额约达16.27亿元。
这些案例共同揭露出社会抚养费征收的乱象:收费标准含糊多变;按照政府部门制定的指标来征收社会抚养费、而不是根据实际情况;费用去向不明等等。总的梳理,社会抚养费用的乱象突出表现为两大问题:1、征收标准不统一,随意性过大;2、征收费用不透明,去向成“谜”,而这两种问题的共同“联结点”为巨额的利益。
2014年11月20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卫生计生委报送国务院审查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及起草说明等全文,公开征求意见,拟统一征收标准,并着重强调增加征收管理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这对于当前的社会抚养费征收乱象整治无疑是一个好的讯号,不过时隔两年,条例却迟迟难产,这直接导致地方上在新旧生育政策交替时执行上的困惑与混乱,使得原本就的不甚清晰的抚养费更加糊涂。
新的人口政策下,社会抚养费必然收入锐减,但其仍然是一笔去向不明的糊涂账。依此,有必要从法规层面对社会抚养费予以重新考量设计,绝不可再放任这笔来自民众个体的费用“肆无忌惮”。
文/温琼
来源:红网
作者:温琼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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