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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外带早餐:校方与学生也需“求同存异”

来源:红网 作者:张玥 编辑:田德政 2016-05-29 0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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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6日,有网友爆料,在没有通知的情况下,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胜利十三中老师在学校门口拦截学生,没收其早饭并扔在垃圾车上。对此,学校回应称此举是从学生的安全角度出发。(5月27日新华网)
  
  学校禁止外带早餐的争议已存在多年,校方与学生也总是站在对立面,从不愿意“退一步海阔天空”,矛盾一直无法解决。其实,校方与学生之间真正需要的是换位思考,求同存异,而不是以极端的方式激化矛盾。
  
  一方面,由于刻板印象,学生常久以来对学校食堂“大锅饭”的印象不佳,加之食堂单调的菜色与外面各式各样小吃的强烈反差,使得学生对校外的食物更加向往。另外,学校禁止外带早餐的规定也将所有带早餐进学校的学生“一棍子打死”。除了外面小摊贩的早餐,一些学生为了多睡一会,没时间在家吃早饭,父母怕孩子饿着给孩子外带早饭,这也是情有可原。
  
  另一方面,校方事后将早餐还给了学生,并且让他们吃完早饭。其实,校方突然开始没收早餐是想给学生一个“下马威”,以此告诫其他人不要违反规定,没想到却弄巧成拙。校方所说的为学生的安全健康着想也在情理之中,毕竟校外的食品安全很难得到保证。
  
  由于认识偏差的存在,双方总是容易把矛盾激化的原因归结在对方身上。校方认为学生不懂事,总是唱反调,学生认为校方没有人情味,总是喜欢制定条条框框的规定限制他们的行为。青少年学生的心理尚不成熟,处于逆反时期,常常缺乏理智,容易冲动,难免对制度束缚产生反感。校方之中也有很多人已经为人父母,应该以一个父母的角度看待学生,理解和包容他们的一些想法和行为,而不是一直保持着领导人高高在上的姿态。
  
  学校对在校学生负有部分监护责任,《学生意外伤害处理办法》第一章第五条也规定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如果学生在校外吃了不干净的东西在学校拉肚子,由于原因复杂,学校也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还可能受到家长的指责。学生有时也要理解校方出台一些规定的用意,而不是盲目从众抵制。
  
  因此,校方与学生都要有求同存异的意识。学校需要适度降低食堂价格,增加种类,保证食物安全,维护食堂环境。在制定新的规定之前,校方也可以提前进行民意调查,了解和尊重学生的意见,改变总是下发通知的强硬作风。同时,学生也要积极支持和遵守学校规定,用合适的方式表达诉求,给校方提出意见。
  
  张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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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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