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委员呼吁应规定演员片酬不超电影制作费30%,你怎么看?

来源:红网 作者:红辣椒评论 编辑:夏熊飞 2016-09-01 00:03:02
时刻新闻
—分享—

  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多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呼吁治理“天价片酬”。委员董中原表示,针对演员的天价片酬问题,法律应当有所作为,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一部电影中全部演员的片酬,最高不得超过该电影全部制作费用的30%。(8月31日《新京报》)

(委员呼吁应规定演员片酬不超电影制作费30%,你怎么看?)

  委员呼吁应规定演员片酬不超电影制作费30%,你怎么看?红辣椒评论作者互动平台——时评人家论坛设置“时论锋会”辩论帖,红辣椒评论作者及广大网民纷纷发表观点。感谢各位作者及广大网友的支持与热情参与。经红辣椒评论编辑整理,主要观点如下:

  正方:演员的片酬确实过高,严重影响了电影的制作质量,应该立法规定演员的片酬标准,以保证电影产业的健康发展。

  李兆清:片酬总共就这么多,明星演员拿得多了,其他人就得少拿。但其实,其他人干的活儿不一定比明星演员少,甚至比明星演员多。明星演员的片酬太高了,甚至占了片酬的大部分,就会让其他人感觉心理不平衡,也会降低其他制作费用的占比,这对提高电影的质量是不利的。故而,这样的呼吁非常及时,很有必要。

  姜文来:政府应该出台一个相关办法进行指导,否则太乱了,没有规矩,难以成方圆。现在明星片酬太高,高得离谱,而大部分影视作品的质量却让人不敢恭维,甚至部分是粗制滥造,这与缺乏相应的法规有关系。

  逯红尘:对于明星片酬高得惊人的现象,应该及时出台相应政策加以调控。在控制演职人员费用占总投资的比例后,可以收取商业电影的市场调节税,以此充抵文化、艺术类电影的发展基金,促使全国的影视剧产业均衡发展,使其艺术标准真正意义上与国际接轨。

  罗立志:演员的片酬限制一下好,符合收入分配大势,高薪的演员与高薪的企业管理员一样,都要降薪。

  反方:演员的片酬同其他劳动者酬劳相同,应该由市场决定,行业协会可以制作自律公约,但政府不应过度干预。

  西科刘艺:中国演员片酬过高,确实应该限制一下,不过将此明确立法就显得有些小题大做了,更何况劳动者报酬是受市场影响、调控的,法律不应该限制劳动者的报酬。因此,关于明星片酬过高的现象,应该交给市场来调节,而不是“杀鸡”用“牛刀”,采用立法手段来限制。

  青雲山:所谓的身价,市场肯买单,立法限制显得有些多此一举。


 

    说明: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作者及网民,红辣椒评论在时评人家版开设了“时论锋会”交流主题帖。每一期“时论锋会”将会以选取当天热点新闻作为主题,广大作者及网友可以就主题内容跟帖发表自己的观点,字数尽量控制在100~200字之间,评论编辑当天将整合编发在红辣椒评论频道“时论锋会”栏目。这是一种综合运用互动平台与评论频道激活思维,进行实时观点交锋的新尝试,欢迎广大作者及网友及时关注红辣椒时评聊吧版,同时请扫描红辣椒评论官方微信,进入“时评微吧”社区交流。

 

来源:红网

作者:红辣椒评论

编辑:夏熊飞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c/2016/09/01/4074233.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红辣椒评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