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下午,上海市公安局组织开展“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攻坚整治集中统一行动。按照“全警联动”的整治模式,各分局组织交警、派出所民警、机关民警全警参与,紧盯全市各复杂路口、主要路口等交通违法常见、多发的路口,整治非机动车无牌上路行驶、非法改装、闯红灯、逆向行驶、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闯禁令以及行人乱穿马路等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交通安全。(3月24日 澎湃新闻网)
上海市公安局启动“全警联动”的整治模式,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笔者以为,公众且不忙为全城设卡整治“惯性违法”叫好,因为全城设卡整治行动至少存在四点不足:
一是非机动车和行人量大面广,整治行动会遭遇法不责众的尴尬。只要有路的地方就有非机动车和行人,对于习惯闯红灯、逆行的市民来说,只要上路老毛病就会犯,可是上海的交警、派出所民警、机关民警就算全部出动,也不可能保证每个路段都有警察设卡整治,毫无疑问,全城设卡整治,最终被查处的肯定只是为数不多的非机动车和行人,大多数交通违法者还是毫发无损,我行我素。
二是“惯性违法”由来已久,一两次集中整治行动无法彻底根治这一顽疾。平心而论,非机动车和行人的“惯性违法”不是出于交通常识的无知,而是一种侥幸心理下的主观故意,被警察抓住现行,教育批评后也不改“惯性”。笔者曾在街头责问一位中年妇女,为什么逆行?她振振有词地说:“我愿意,马路是你家的?我反道骑关你什么事?你是交警啊?”
三是集中整治时间短暂,活动结束后一切照旧。说实话,全城设卡整治非机动车和行人“惯性违法”,一时间路面交通秩序肯定会大为改观,但是维护路面交通秩序是交通警察的职责所在,派出所民警、局机关民警还有大量的治安、民事、刑事等案件要处理,不可能天天在路上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当集中整治工作暂告一个段落后,靠交通警察和协警来规范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行为,显然力不从心,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逆行等违法现象又会随时随地上演。
四是处罚过轻,让整治效果大打折扣。据警方介绍,按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于行人乱穿马路等行为,警方采取了“累进式”执法措施,进一步对行人“闯红灯”、过马路未走人行横道线、未在人行道等候通行等行人突出违法行为,严管善劝。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被记录3次要面临罚款处罚,之后违法成本还将不断地提高。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对于交通违法不是抓住一起处罚一起,而是被记录3次才处罚,过于“人性化”的柔性执法成了对违法行为的一种变相的纵容。
事实证明,运动式的集中整治行动,注定雷声大雨点小,对非机动车和行人“惯性违法”震慑作用也非常有限。
文/维扬书生
来源:红网
作者:维扬书生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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