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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信息治理责任不能被虚拟

来源:红网 作者:周东飞 编辑:田德政 2019-12-03 15: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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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集体约谈18家移动转售企业,指出部分移动转售企业罔顾企业主体责任,漠视用户利益,治理垃圾信息不力,影响十分恶劣。参会企业承诺,坚决整改到位。

所谓移动转售企业,还有一个更通俗的名字叫虚拟电信运营商。他们和移动、联通、电信这三大基础电信运营商的区别在于,虚拟运营商并不拥有物理意义上的移动通信网络,他们向三大基础运营商租用网络并将增值服务转售给用户,通过这种方式实现生存发展。移动转售或虚拟运营商业务的开展,对于在电信服务领域打破垄断、增加竞争以及提升用户服务体验具有积极意义。

然而,在垃圾信息治理等公众严重关切的问题上,虚拟运营商们的形象并不是完全积极正面的。数据显示,今年第二季度,12321受理的垃圾短信举报投诉共计16.6万件,环比上升90.4%,其中移动转售企业被举报投诉7.4万件,环比上升461.9%。而实际上,“××家虚拟运营商被工信部集体约谈”的新闻在此前已经多次被报道过,170、171等虚拟运营商专用号段沦为骚扰电话、垃圾短信、诈骗信息“重灾区”的新闻公众也不陌生。

原本是要为电信服务引入有益的补充和竞争的“鲶鱼”,为什么会在垃圾短信治理等问题上表现得如此不给力呢?其中,有一些客观的原因。比方说,虚拟电信运营商跟基础电信运营商比起来,从事电信业务的时间较短,各种管理制度的建立和精细化操作水平的提升都需要时间。又比如,虚拟运营商对于违规短信的监控、拦截以及对相关号码的处置等操作,也需要基础运营商的配合。

客观原因是存在的,但是显然不能成为治理不力的理由。虚拟运营商要真正实现他们所承诺的“坚决整改到位”,还需要多在主观方面找原因,多在内部管理、渠道管控和机制建立等方面下工夫。虚拟运营商要从三大基础运营商的碗里分羹,其网络和价格等又受制于前者,竞争的压力可想而知。所以,一些虚商为了跑量,就会在实名验证和合法性监管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种放纵的态度才是导致虚拟商号段乱象频出的根源。

虚拟运营商的名字里虽然有“虚拟”两个字,但是治理垃圾短信等责任绝对不能被虚拟。想一想准大学生徐玉玉遭遇电信诈骗身亡的悲剧,想一想公众生活被各种骚扰电话、垃圾短信所侵扰的现实,作为企业的虚拟电信运营商难道不应当担负其自己的主体责任吗?5G时代已经在路上,虚拟运营商们面对又一次行业机遇,靠创新业务谋求发展而不是靠低端的卖号业务赚钱,这才是正确的道路。

对于任何企业来说,守法经营都是不可突破的底线。否则,一次次的约谈之后,恐怕就需要退出机制来彰显行业管理的严肃性了。

来源:红网

作者:周东飞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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