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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男殴妻触怒全网,治理“家暴”需动真格

来源:红网 作者:陈红利 编辑:陈晓丹 2022-01-22 16: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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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红利(重庆大学新闻学院)

近日,陕西一公司职员当着孩子的面家暴妻子的视频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视频中妻子面对暴力依然保护、安慰孩子的行动让看者动容,男子面对孩子仍然对妻子下狠手的行为使观者愤然。这并非个例,社会中,家庭暴力行为不胜枚举。可家暴问题的整治往往并不顺利,“家务事”“家丑不可外扬”等幌子成了家暴者的保护伞。如何保护家庭关系中个人的人身权利,仍是亟待社会关心的问题。

家庭暴力,是社会和家庭关系中的“沉疴”,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四周年监测报告中,全国妇联指出,在中国,平均每7.4秒就有一位女性遭受丈夫殴打,2.7亿个家庭中,约30%的妇女遭受过家暴。这样的数据令人触目惊心。

治理家庭暴力问题,是维护个人、家庭、社会多方和谐与安全的重点工作。我国通过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但目前在我国,家暴行为依旧屡见不鲜,治理也面临着种种难题。

从个人层面上来看,人们依旧被“家丑不能外扬”的传统观念束缚,导致了家庭暴力难以被他人发觉。社会关系中,人们又难以对他人的家庭问题加以干涉,以至于警察等执法人员因“清官难断家务事”等原因难以让受害者的权益得到伸张。

同时,受害者在维权过程中,需多项证明材料认定被家庭暴力,家暴的受害者取证困难是普遍问题。当家庭暴力认定成功,受害者可申请“家庭暴力告诫书”或“人身安全保护令”,让法律保护得以介入。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该由谁来执行保护,所以受害者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在事实中难以发挥效力,且基层也缺少法律援助人员、心理咨询师和社会工作者来矫正家暴行为和帮助家暴受害者。

由此可见,整治家庭暴力问题,还需社会合力。首先,社会应当宣传反家庭暴力的相关知识,营造良好氛围,让人们摆脱羞于言说家暴的困境。其次,政府和相关机构应明确职能,主动配合家暴受害者取得相关证明材料,不得推诿卸责。同时,我国反家庭暴力的相关法律仍待进一步完善,将对受害者的保护和对加害人的惩戒细化落实,让执法人员有法可依。我国也需要更多基层人员和专业机构为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提供专业援助。

家暴是对个人人身权利的侵害行为,是家庭关系和情感纠纷背景下的故意伤害,是破坏家庭和睦与社会和谐的毒瘤。家暴作为社会上存在已久,发生多、解决难的“顽疾”,应尽快摆脱“清官难断家务事”的治理困境,走向当断则断的治理道路。

来源:红网

作者:陈红利

编辑:陈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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