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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40名专家跳槽同一医院:三问医生流动的合理性

来源:红网 作者:贺昊 编辑:刘昱 2022-05-22 17: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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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昊

近日,河南多家医院近40名专家短时间内跳槽到“宇宙最大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一时间引起医学圈的广泛议论。(5月20日 《健康时报》)

医院的建设与发展,离不开人才,人才应该是医院最为核心的资源和技术能力的载体。因此,人才的招聘、培养、使用(晋升)、离职这些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就尤为重要。目前,在各方面、各层面都将精细化管理作为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不断提及重点关注之时,医院的人力资源管理绝大多数恐仍停留在计量(核算工作量)管档(管理人事档案)上,对如何多样化有效地激励人才,琢磨并不多。因此,当人才,尤其是核心人才突然离职跳槽而医院事先竟毫无觉察时,一方面,不能不说是这些医院人力资源工作的失效,但同时,也为合理规制医生的流动提出了问题。

第一,“不提前告知就走”合理吗?

这应该是本次事件唯一可以清晰做出判断的合理性问题。无论受了怎样的委屈,也无论是何种职业或工作,只要没有遇到违法或犯罪的情形,职业人在离职前总还是要打声招呼的。而医生恐怕更加需要做好离职安排。毕竟患者的诊疗不能被随意中断,即便可以“人随医走”,也不一定可以随时出院,患者的诊疗质量和利益得不到保障,这应该是职业道德、执业规范的问题。而且,这样的行为一定不能宽容,否则,因为人员的随意流动造成诊疗秩序的被破坏,无论对个体还是公众或社会,都是不利的。

第二,医生基本不存在“竞业禁止”合理吗?

医生是具有技术准入门槛的专业人员,在医疗机构工作的时候,如果仅以自身所学所能工作或服务,不普遍施行“竞业禁止”说得过去。但随着医院精细化管理的施行,医生实质是以自身所学所能融入到医院的技术体系中,依托这个技术体系去提供服务。一些诸如医院与科室规划、患者定位、科室成本、科室分配、临床路径、药品使用、诊疗组织等等,与医院、科室发展有关的、与技术体系的有效运转息息相关的,普通医生都会被培训而掌握的个性化制度、规程等等,尤其是在采取DRG/DIP付费后,实际上已是医院的运营秘密。

因此,仅医院高层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存在竞业禁止,在当下确有商榷的必要。为了防止再次出现类似的群体无序跳槽,有针对性的缩短竞业禁止时间比如三个月,从而确立普通医生也有竞业禁止的义务,或许更为合理。当然,本次事件中,医院的学科带头人、高级职称医生未打招呼便跳槽走人,若有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应该是违约了。

竞业禁止与多点执业之间是何关系?留在下一条再说。

第三,“往上走”还是“往下走”合理?

普通医生也有“竞业禁止”的义务,可能会与多点执业有些冲突。相关法规政策制度鼓励医生多点执业,其初心,其实是为了促进医疗资源的下沉,即为了鼓励医生到基层服务,减少优质医疗资源“往下走”的风险和成本,即有利于基层诊疗技术能力的提升,有利于分级医疗的落到实处,也一定程度地盘活了医疗资源。可以说,多点执业的初心,是公益性的。但人的私益,却是“人往高出走”,这很正常,无可厚非。

如何平衡“往上走”与“往下走”,即如何平衡公益与私益使得个人的行为更加合理更有利于“多赢”呢?一方面,符合公益性的行为,政策制度要有引导性扶持性,不仅在多点执业上要支持“往下走”,在比如“编制”“职称评定”上,也应该更加支持“往下走”。而“往上走”,就应该更多地基于个体之间的协议约定来予以约束,这中间的关键,是需要通过相关法规、制度来确保协议的双方处于平等的地位,确保各方的利益都能得到保护。

总之,本次群体跳槽成为一个热点话题,说明医疗改革仍有进一步深入的必要。如何更好地平衡医生、医院、患者、社会各方的利益得失,将是医疗改革永不过时的话题。

来源:红网

作者:贺昊

编辑:刘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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